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博、申海涛)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生态平衡。7月10日记者获悉,今年随州白云湖禁渔期间,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区分局查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起,刑事打击处理6人。
据了解,自2018年起,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是随州白云湖水域禁渔期。今年3月份以来,曾都公安、渔政部门联合行动,深入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查处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起,刑事打击处理6人。
3月15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郭某某、陈某某、郭某三人在曾都区桃园路大桥(在建)以北至平原岗村段白云湖水域非法电鱼,被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现场扣押电捕鱼设备及渔获物。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郭某某三人被曾都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3月17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史某某、雷某某二人在曾都区桃园路大桥以北至星光社区段白云湖水域非法电鱼,被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现场扣押电捕鱼设备及渔获物。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史某某二人被曾都区公安分局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6月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曾都区程力汽车工业园背后白云湖水域非法电鱼,被渔政部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并现场扣押电捕鱼设备及渔获物。因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王某某被曾都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以上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悉,曾都公安、渔政部门将继续保持严打力度,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零容忍”,确保非法捕捞不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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