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朱青、黄素梅、张晓黎)随州市民殷某某和杨某甲多次盗窃电缆线,还售卖给知情人。3月11日,从广水市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和杨某甲。
去年11月9日10时许,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大山口碎石场工作人员报警称,碎石厂配电房电缆被盗割3根,九组电柜开关被盗。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及技术手段,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殷某某等人。经查明,殷某某伙同杨某甲盗窃电缆线两次,杨某甲单独盗窃电缆线一次。收购人杨某乙明知两人所卖电缆线为盗窃所得,仍以低廉价格收购。经物价局鉴定,犯罪嫌疑人盗窃的电缆线价值共计6000余元。
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和杨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盗窃罪,遂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乙系盗窃罪共犯,因其患有严重疾病,无逮捕必要,建议公安机关采取其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