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梁焕环 万佳佳)“小鹏和小明上班两个多月以来,不仅严格遵守上班纪律,而且工作踏实、肯学肯干,很快就适应了我们技术岗位,获得了同事们的一致肯定,我们愿意参与对这两个孩子的帮教,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会心表态。
据悉,户籍地在广水的未成年人小鹏和小明因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于2022年4月被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因二人系广水人,且选择回乡工作,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协助对二人的监督考察工作。
广水市检察院接受委托后,迅速与二人所在企业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取得联系,采取电话沟通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帮教考察工作。二人表示将会认真遵守考验期规定、踏实工作,坚持每月递交思想汇报,其监护人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小明和小鹏经过2个多月的帮教和岗位历练,可以明显感受到规律的工作和生活作息给二人带来的可喜改变,良好的精神面貌、熟练的工作技艺、身有所长的些许自信,得益于二人诚恳的悔罪态度、帮教企业的全力支持、家庭成员的全力配合、帮教工作的及时跟进。
异地帮教考察,破除了地域壁垒,让在异地工作、生活的涉罪未成年人能更便利的接受教育,更人性化的接受家庭监护和帮教考察,彰显了检察温情。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精准帮教的理念,及时跟踪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帮教落实情况,确保取得良好的帮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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