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门市召开2019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去年,天门市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中建成12处公墓,今年继续开展试点,计划建设12处。会议指出,各乡镇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根据人口数量,一般人口在3000人以内的,一个村设置1个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不超过5亩。公墓建设选址应选择荒山、瘠地,不占或少占土地,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引水渠堤坝附近及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居民居住区等区域建设公墓。公墓区绿化率不低于40%,绿地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的20%,且要有一定规模的公共绿地墓穴以外地面应用于绿化,除道路外,禁止用水泥等铺设墓穴以外的地面。
今年开始,重点建设卧式墓碑,墓碑、墓志铭等地上标志物占地面积不应超过0.2平方米;鼓励生态墓葬,一般以树为标志,一树一墓,也可一树多墓。据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查同意后,函报天门市民政局审批。天门市民政局将审批意见函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申报后,天门市民政局派人实地踏勘后,确定为天门市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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