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记者 阮泽华)4月26日,我省发出通报,表扬激励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16个市(州)、66个县(市、区)共获得4.55亿元奖励。
据了解,咸宁市2018年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新旧动能转换等19项有关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精准扶贫年度综合评价待定)。全市多项指标共获奖励达4405万元。
据悉,4.55亿元奖励资金中,3.45亿元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等省直部门在部门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1.1亿元为省政府督查激励经费,由省财政单独设立。
省政府办公厅称,我省对纳入省政府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及未纳入2018年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属于2017年督查激励事项及由各部门日常督查)的交通补短板等方面真抓实干、取得明显实效的地方,予以通过表扬激励,旨在进一步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营造“敢字当头、敢闯敢干、敢为人先、敢于斗争、敢于担当”的良好发展氛围,鼓励各地锐意进取,竞相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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