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吴青朋)7月1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2018年度全市精准扶贫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50家市直单位综合评价好,4镇6单位综合评价差。
据了解,2018年,咸宁市脱贫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减贫8.45万人、出列48个贫困村,通山县、崇阳县完成“摘帽”,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省、市分别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扶贫任务的乡镇2018年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
县级党委和政府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结果中,通山县、崇阳县、咸安区、赤壁市综合评价好,通城县、嘉鱼县、咸宁高新区综合评价较好。
乡镇考核结果中,马桥镇、高桥镇、大幕乡、陆溪镇、潘家湾镇、高铁岭镇等18 个乡镇综合评价好。
市直单位考核结果中,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50家单位综合评价好,团市委、市妇联等30家单位综合评价较好。
另外,有4镇6单位综合评价差。
此次对综合评价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综合评价差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纳入2019年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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