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江萌、周鹏、通讯员郑红霞)7月18日,不少来到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办事的群众发现,昔日一楼设立的一道玻璃门禁拆除了,上楼办事顺畅了。据悉,今年6月起,咸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置门禁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已有40余家单位拆除门禁,变“门难进”为“畅通行”,方便群众办事。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一楼玻璃门禁已经整体拆除
为深入整治“新衙门作风”,切实服务群众,今年6月,咸宁市针对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设置门禁,不方便群众办事的现象展开调查。全市共有58家单位在办公楼或办公区设有门禁,来办事的群众,需在门外登记等候,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大楼。
调查发现,设立门禁的单位中,除学校等少数单位有安全、保密需要或有上级部门明确规定的依据外,大部分单位无制度依据,或理由不充分。有的是不愿让外来人员上厕所,有的担心产品推销员混入,还有的怕非法闹访影响办公秩序。
结合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政策,咸宁市纪委提出治理建议,实行分类施策,不搞“一刀切”:对有制度依据或充分理由的单位,如中小学、幼儿园、档案馆、法院等,维持门禁设置现状;对市博物馆等部分区域有安保需要的,缩小门禁范围;其他单位门禁则责令拆除。经初步统计,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
7月15日,记者来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咸宁传媒大厦等单位办公区探访,有的门禁已全部拆除,有的门禁已停用。这些单位均在一楼大厅设立保安,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后引导其到相应楼层,全楼通行无障碍。

咸宁市检察院的门禁已经拆除
咸宁市民余靖多次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他说,以前一楼设有玻璃门禁,上楼办事需电话确认后才能进门,心里就像有堵墙。7月12日再来办事时,门禁不见了。虽然仍需登记,但必要的安全制度可以理解,毕竟有形的玻璃门拆了,感觉心更近了,也更舒服了。
咸宁市委负责人表示,各级部门不仅要拆除“玻璃门”“铁栅栏”,更要拆除群众的“心门”,通过转变作风,改进服务,畅通为群众服务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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