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通讯员沈昌清报道:近日,咸安区政府正式发布《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重奖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意见从强化培育创新主体,促进创新创业、加强载体建设,集聚创新合力、坚持价值导向,推进成果转化、加大科学技术奖励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大科技金融与服务力度,增强创新活力五个方面,较为系统地明确了充分发挥科技第一动力的引领作用,促进科技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奖励标准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对重新认定高新企业奖励提高到10万元,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最高奖励5万元,对进行药品一次性评价和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最高补助100到200万元。对创建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新平台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补助,同时,对科技成果登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科技选派员也确定了相应的奖补政策。
该意见实施后将引导全区单位和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驱动咸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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