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讯通讯员毛本波、吴玉强报道:“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现已整改完成并申请销号,共计清退资金近8万元,追责5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人……”10月23日,咸安区委巡察工作督导组到区教育局开展第三轮巡察整改回访督查。
这是咸安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工作镜头。
今年来,咸安区委巡察工作督导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被巡察的22家单位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零折扣”“大清仓”。回访督查专班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看台账、实地查看、整改测评”等方式,对照被巡察单位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开展回访督查,逐条逐项核实整改情况,确保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真抓真改无遗漏。并督促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深入排查,真正找出“病灶”,构建长效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目前,22家单位已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76个。
“巡察不是一阵风,不是被巡察过了就万事大吉。”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五届咸安区委共完成7轮巡察,前六轮发现面上问题854个,已整改销号829个,追责问责11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4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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