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浩)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财产权益,近日,通城县人民法院以先行调解为重要抓手,开通涉企纠纷快速处置绿色通道,高效化解一起跨区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仅两周时间,该院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低成本、高效率司法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
原告通城某建筑公司系该县本土建筑企业,长期深耕本地工程建设领域。2026年初,该企业与广州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框架合作协议,约定由原告承接广州南沙相关地块施工项目,并先行支付260万元履约保证金,被告承诺按期开具银行保函。款项足额支付后,被告屡次逾期未能出具保函,且经查实案涉项目尚不具备施工落地条件,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双方纠纷由此产生。
因涉案标的额较大、款项迟迟无法返还,本土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陡增。为避免企业损失持续扩大,原告向通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收到案件材料后,该院立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实行快速立案、快速保全、快速调处全流程提速办理。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查保全申请,依法及时对被告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有效锁定涉案款项,牢牢守住企业债权安全底线。
保全措施落地后,法官兼顾两地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多次线上线下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厘清双方合同权责、违约事实与法律后果,积极搭建平等协商沟通平台。一方面向广州企业阐明逾期履约、无法落实项目的违约责任,督促其正视欠款返还义务;另一方面充分倾听本地建筑企业诉求,平衡双方利益平衡点,引导双方摒弃对立情绪、理性化解矛盾。
经过细致调解工作,立案仅两周,原、被告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案涉合作协议,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两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26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另行支付5万元经济补偿;款项足额付清后,双方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原告同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同时,为保障原告债权实现,双方还明确约定若被告未按期足额付款,原告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笔录,对调解协议全部内容无异议,该案圆满化解,实现了双方企业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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