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本轮机构改革后,市本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市委机构14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改革方案还对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实施了限额管理,并进一步规范了党政派出机构置。
市委要求,我市机构改革在2月25日前新组建部门挂牌全部完成,领导班子和综合科室实现集中办公,3月底前新组建和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批复到位、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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