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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公安处置2起网络暴力案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19:19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佳玫、杨晗、刘敏、金子枫)4月20日,通城县传来消息,为防止网络暴力滋生蔓延,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该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置2起网络暴力案件。

案件一:男子不满处罚,造谣抹黑通城交警

4月10日,通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新媒体平台发布了一条“什么叫官官相卫,我X师傅今天直说”的视频,后经民警核实其发布的内容不属实。

经查,发布人金某某之前因酒驾和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处理,由此心生不满,通过网络发泄个人情绪。

4月10日,金某某在某新媒体平台上发布了一段长约3分30秒的视频,对通城交警进行恶意辱骂,并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广大网民,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通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金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二:丈夫打赏频繁,妻子造谣辱骂女主播

3月12日,通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接辖区居民报警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其照片并造谣发表侮辱性言论。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24年3月11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因丈夫经常在抖音平台打赏主播龚某,认为丈夫与龚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通过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了龚某的自拍照片,并配上带有侮辱性质文字,对龚某工作、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通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下一步,通城公安将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对网络恶意炒作、网络暴力、造谣生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通城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在网络发表言论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文明有度,莫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触犯法律底线。同时,希望大家自觉抵制不当言论,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共同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王焱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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