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李佳玫、杨晗)5月22日,通城县公安局传来消息,该局公安干警近期多次紧急伸出援手,“警察蓝”化身“救火侠”,帮助群众及时扑灭2起火灾,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月18日9时许,通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隽水镇旭红路旭东超市内发生火灾。”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到场后,只见现场浓烟滚滚,还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
为避免给群众造成二次伤害,民辅警兵分两路,一组将群众疏散带离火源,另一组立即利用超市内的消防设施帮助灭火,经过近20分钟的努力,火势得到了控制,由于处置及时得当,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着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西坳村六组有一民房发生火灾!”5月14日18时许,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
警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携带灭火器材赶往现场并联系麦市镇消防队前往增援。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火势正猛,起火建筑的屋梁上堆放了大量的干木材,情况十分危急。
为防止火势蔓延,民警与镇消防队利用水枪从屋顶向房间内部进行喷水灭火,在他们的密切配合下,火势很快便得到了控制。他们一路从屋内进攻,一路从外部夹击,经过近半小时的共同努力,成功将火扑灭,使群众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目前,着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通城警方提醒,夏季是火灾高发季节,民房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物多,极易引发火灾,广大居民朋友要做到安全用火用电,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三清三关三查”。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