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浩)笔者19日获悉,日前,通城法院聚焦涉企未结案件启动案件集中执行活动,2天累计推动涉企案件有效执结15件,执行到位金额113万元。
其中,通城某房地产公司与3名购房者(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三人系父亲与子女关系)的3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通城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由李某甲、李某乙偿付房地产公司购房尾款46万元及利息,由该房地产公司向李某丙限期交房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先后向通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多次实地走访,发现若简单采取将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纳入限高、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不仅不利于企业经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利益也更加难以实现。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将案件进行合并调解。最终由李某甲补齐购房款2万元,其余欠款,三案互相冲抵,实现了企业回款和群众拿房的双赢。
某服装公司拖欠某设备公司货款13.8万元,2024年4月,经法院调解,设备公司同意服装公司分期付款,并请求依法对服装公司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文书生效后,服装公司未按调解书内容支付货款,5月初,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纠纷双方都是市场经营主体,执行法官立刻启动调解,及时告知被告冻结账户、执行立案会给企业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13.8万元案款,原告也同意将被告名下的账户解除冻结,矛盾圆满化解。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突出能动司法,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执企业的经营影响,切实提升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