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黎燕珍)8月22日,咸安区公路管理局传来消息,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公路通行环境,咸安区公路管理局联合执法部门和属地政府,近期对省道208、209沿线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依法拆除48块违规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
此次行动是落实《咸宁市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方案》,实现公路沿线“八个无”治理目标的关键举措。行动前,咸安区公路管理局养护人员对责任路段开展了全面排查。
依据《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区交通运输局与桂花镇综合执法中心联合向相关业主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违规非公路标志牌。对逾期未整改的,执法部门依法进行集中清理。
8月20日,在确保道路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咸安区公路管理局联合桂花镇综合执法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依法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非公路标志牌实施集中清除。工作人员利用氧焊切割等工具,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类违规非公路标志牌逐一拆除。
“这些违规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不仅影响路容路貌,更严重的是,极易遮挡行车视线,分散驾驶员注意力,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现场工作人员指出,“此次联合执法有效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对类似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整治后,S208、S209沿线路段视野显著开阔,行车环境明显改善。咸安区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同时,在此呼吁公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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