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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设立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同步加快推进“两农信用贷”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8日21:34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程蒙 胡琴)11月18日,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及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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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宋晓宇 供图

记者了解到,该基金采取政策性补助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作,通过“先补后股、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三大创新举措,探索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业投入新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农业农村领域,为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5000万元“活水”浇灌农业

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吴凡介绍,2025-2027年,咸宁市、县两级每年统筹资金5000万元,委托市高投集团运营。

主要围绕该市“3+7”农业产业体系(即粮油、生猪、特色淡水产品3个重点产业,茶叶、蔬菜、竹、中药材、油茶、特色水果、桂花7个特色产业),支持农业重点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种业培育、精深加工、智能化数字化改造等领域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市场主体。

吴凡表示,该市建立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由分管农业市领导及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议等具体工作。

基金采取政策性补助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每年安排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进行补助,达到条件后补助转为股权,由市高投集团持有,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退出资金返回基金专用账户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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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吴凡出席发布会。通讯员 宋晓宇 供图

每年安排贷款贴息资金1000万元,合作银行通过“咸金通”平台为标的企业发放贷款,基金对超过LPR(市场报价利率)的上浮部分按年度进行补贴,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0.8%。

每年安排资金1000万元,围绕“3+7”农业产业开发特色农险,在各地现有的农险政策不退坡的前提下,弥补保障不足的领域,按照45%比例给予市级保费补贴。

三类支持模式精准赋能

发布会上,咸宁市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邹睿诚向大家介绍,此前出台的《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基金“60% 项目投资 + 20% 贷款贴息 + 20% 保险补贴” 的使用结构和“3+7”农业产业支持方向。

为了让政策真正惠及农业经营主体,《咸宁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先补后股”实施细则》《咸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细则》《咸宁市市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三项配套文件制定出台。聚焦“先补后股”“贷款贴息”“保险保费补贴”三种核心支持模式,解决“谁能享、怎么申、如何管”的实际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农业经营主体看得懂、用得上、得实惠。

邹睿诚表示,“先补后股”是基金运作的核心创新模式,每年专项安排3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先获得财政补助,用于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补助期满2年且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转为股权投资,后期按约定方式退出,资金回流基金专户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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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高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邹睿诚出席发布会。通讯员 宋晓宇 供图

实施细则明确了严格的全流程管理要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时限和责任主体。同时设定了清晰的准入门槛,要求主体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且聚焦“3+7”农业产业体系,确保资金投向优质项目。

“贷款贴息”方面,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贵” 的痛点,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给予补贴。贴息范围覆盖流动资金贷款、生产场所建设及技改贷款,重点支持“3+7 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补贴标准按实际贷款利率超出当期 LPR 且不超过80个基点的部分计算,单个项目贷款额度在50万至500万元之间,既保障重点需求,又避免资金浪费。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则围绕“3+7”农业产业拓展特色农险,弥补现有保障不足。对纳入《湖北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目录》的险种,市级财政给予45%的保费补贴;对难以纳入目录但经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的“3+7”产业险种,享受同等补贴比例。

政策协同破除农民痛点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光莉告诉记者,该咸宁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贷款贴息对象,主要是咸宁市市级及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纳入市级及以上“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生猪、肉牛、奶牛规模场和种畜禽场,经联席会认可的其他市场主体,且符合《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贴息范围主要包括经营主体从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取得的,用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新建或改扩建生产场所的建设资金贷款(含技改贷款)。

同时,重点聚焦《咸宁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明确的“3+7”农业产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种业培育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设施智能化与数字化改造升级等领域相关贷款。此外,单个项目贷款原则上不低于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

王光莉还表示,咸宁当前同步推进的“两农信用贷”将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形成政策协同,破除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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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光莉出席发布会。通讯员 宋晓宇 供图

“长期以来,融资难是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瓶颈。农村资产在权属确认、价值评估、交易变现等方面存在诸多难题,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即便有贷款需求,也常因无法满足银行抵押物要求而难以获得贷款。”王光莉透露,基于这一痛点,“两农”信用价值贷应运而生。

“两农”信用价值贷款包含农民个人信用价值贷款和农村资产信用价值贷款两类。贷款承办银行参考“两农”信用价值模型评估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资金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

其中农民个人最高可贷10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最高可达1000万元。截止到11月10日,全市已放款合计366笔,放款资金1.97亿元。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