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晗)11月24日,通城县公安局传来消息,该局隽水派出所近期依法查处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大气、噪声等环境污染,通城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街面巡逻防控,持续加大对城区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11月19日19时许,通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在隽水镇雁塔社区开展例行防控巡逻时,发现北门小学附近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场残留浓厚烟火味,地面散落燃放碎屑。巡逻队员立即联系隽水派出所联动核查。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很快锁定徐某为违规燃放行为人。
经调查了解,当晚19时许,徐某明知自家处于禁鞭区域,却为庆祝家人结婚喜事,在隽水镇雁塔社区三组自家门前燃放了两个104发烟花,幸好在燃放后未造成安全事故。
自2024年1月1日起,通城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明确隽水镇全域为禁鞭区域 。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作出行政处罚。
通城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噪声污染,还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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