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刘元江 程蒙)“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守护全民健康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健康咸宁、幸福咸宁建设的重要支撑。”1月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咸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志鹏介绍该市医疗保障工作的主要成效与进展情况时说道。

咸宁全市已构建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协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
该市全面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咸惠保”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五”期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7%以上,医保基金运行保持平稳有序。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0%和65%左右,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75%左右。
同步推进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5年全年资助参保10.94万人,投入资助资金3848.26万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实现100%全覆盖。

该市还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组织101家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45个批次国家及省级集采,累计采购中选药品3.29亿片/支/袋,累计节约医疗费用3.12亿元,有效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
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市域内次均住院费用从2022年的6062.18元降至2025年的4995.76元,平均住院日从12.13天降至10.47天,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与服务质量同步提升。
为筑牢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安全防线,建成医保智能监管体系,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诊疗、购药全流程动态监控。完善基金监管联动机制,联合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合力,基金安全运行环境持续巩固。截至2025年底,全市医保基金累计结余40.57亿元,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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