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晗)近日,通城县公安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SUV形迹可疑。就在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车辆突然加速逃离……
当天上午,犯罪嫌疑人叶某某驾驶白色SUV,伙同李某在通城县大坪乡辖区内进行非法狩猎。叶某某在车内使用气枪击杀猎物,李某负责将击落的斑鸠拾回车内。二人配合“默契”,短短几个小时内便猎获斑鸠三只。
12时40分许,当二人行驶至大坪乡大坪完小路段时,恰遇民警巡逻。民警下车示意停车检查,叶某某非但没有配合,反而猛打方向盘,调转车头往通城县城方向逃窜。
逃跑途中,叶某某慌忙将气枪交给李某,让其下车藏匿;随后又将车内的三只斑鸠扔出车外,妄图销毁证据。
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13时10分许,民警在通城县五里镇五里牌高速收费站路段成功将车辆拦停,叶某某被当场抓获,并被传唤至通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接受调查。
当日17时许,民警在通城县大坪乡来苏村一处无人居住的房屋内,成功缴获叶某某使用并让李某帮忙藏匿的气枪。
经查,叶某某、李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气枪非法猎捕斑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城警方提示: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猎捕。非法狩猎不仅破坏生态平衡,更涉嫌违法犯罪。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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