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批准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通知说,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通知要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673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53平方公里以内。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通知强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切实保护好襄阳古城和樊城历史城区传统风貌,重点保护好樊城陈老巷等历史文化街区、邓国故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
通知还要求,严格实施《总体规划》。驻襄阳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襄阳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襄阳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襄阳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湖北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审批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襄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襄阳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新型工业基地和鄂西北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襄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襄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