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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清泉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录

发布时间: 2008-03-14 16:38   来源:    进入电子报

罗清泉

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央对“三农”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三农”问题的阐述十分精辟。最近,中央又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一)要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抓经济工作要有全局、战略眼光,必须在全球、全国大背景下思考湖北经济发展问题,在全省经济大局下思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当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农业就产值来讲,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显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随着人口增长特别是城镇人口大量增加、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和加工用途不断拓展,农产品需求总量较快增加、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但受资源短缺加剧、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等制约,扩大农产品供给的难度增加,保障农产品供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和质量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当前粮油、生猪、奶制品涨价都反映了供求关系变化。去年3月以来,由粮食上涨带动食品价格上涨,使CPI持续攀高,通货膨胀的压力增加,这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一个突出问题。同时要认识到,尽管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下降,但对二三产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因此,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特别是粮食的稳定增长,就不可能有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农业功能替代作用显著增强。近年来,农业的功能不断拓展,使农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由此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日益深刻。特别是随着高油价时代的来临,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物能源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有些问题从表面上看与农业无关,但解决起来离不开农业。我们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看待农业,通过加强农业、开拓新的功能,推动经济社会中一些棘手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农业对促进社会和谐的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农业在促进就业方面有“容人之量”,在环保方面对改变生态脆弱、环境恶化的状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都说明,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尽管农业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战略意义丝毫没有改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多种功能和支撑作用不会减弱。我们要始终从全局、战略的高度看待农业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做好艰苦细致的工作,推动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要深化对湖北农业优势的认识。我省是农业大省,在新一轮产业梯次转移中农业的比较优势越来越明显。一是有资源优势。我省农业资源丰富,尤以水资源丰富最为突出。水资源丰富就可以带动淡水产品、水生蔬菜、水电和水旅游业发展,形成新的产业优势。二是有产品优势。淡水产品、双低油菜产量连续多年全国第一,水稻、棉花、蔬菜名列前茅,为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等创造了基础条件。三是有科技优势。我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多,科技人才多,科研成果多,科技优势十分突出,可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品牌创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使科技潜力变成现实生产力,科技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四是有流通优势。我省处于中部腹地,素有“九省通衢”之称,不仅市场广阔,而且农产品运输十分便捷,铁路、水路、公路、航空运输半径相对较短,农产品进入外地市场的运输成本相对低廉。发挥我省农业优势,充分挖掘农业的潜力,围绕现代农业和农村市场,实现与农业的融合互动,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在坚持抓招商引资、抓工业的同时,不把农业当作包袱,特别是一些农业比重较大的县市,在县域经济发展中首先要抓好农业经济发展,发挥农业优势,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三)要深化农业对农民保收增收作用的认识。我省是农业大省,农民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收入始终占重要地位。200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500多元,其中一半以上来自一产业。可见,我省农民收入对农业依赖度较高,在现阶段农业仍是农民保收增收的基础。因此,我们一方面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扩大农民非农收入,另一方面仍然要高度重视巩固农业基础,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创新发展方式,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农村发展的根本靠改革创新。近几年全省上下按照“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要求,致力于体制机制创新,强势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国有农场改革、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我省农业农村的好形势是改革发展带来的,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还必须进一步坚持改革,坚持创新,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从当前农村发展的实际来看,要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快改革创新。
  (一)在农业增长方式上创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农业实现由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也是农业突破资源约束瓶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现实途径。从目前农业发展的现状来看,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农业。把农业开发与节约资源结合起来,追求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兼顾现在与未来,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推行清洁生产,减轻环境承载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行动,大力推广秸秆气化、生物能源、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二是要强化农业的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中央在鄂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大学、省级大型科研单位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围绕湖北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实施种子工程和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加快重大和重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开展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有效地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技术转化“最后一道坎”的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三是要大力培养新型农民。这是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前提。要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和政策法规培训,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在生产组织方式上创新。在这个问题上要注意三点。一是要在较大范围内促进农业的分工分业。分工分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要跨县跨市促进分工分业,坚定不移地推进特色产业集中区的发展,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水平的大的农业板块基地。二是要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要善于总结,进一步深入推进。三是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目前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为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要在稳定家庭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创新办法,推进规模经营发展。规模经营可以有多种形式,可以发展农民土地入股、租赁、转让等流转时间较长的规模经营,也可以根据农村的现实需要和农业生产特点,由服务组织承包某一种服务,还可以发展季节性流转的规模经营,推动农业潜在资源开发。新形势下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注意把握几点:一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适度规模经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强制推行,不允许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要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增强农民群众依法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法律意识。二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宏观引导作用,用市场手段调节流转行为。三要完善配套政策。从主动适应、积极支持的角度,对现行政策和管理方式作适当的调整,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快速健康发展。
  (三)在社会化服务形式上创新。发展社会化服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农村“三化”现象的现实需要。我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农村公益性技术服务得到了加强,服务经费不断增加,服务质量提高,涌现了一批好的典型。当前,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把立足点放在充分发挥现有服务组织的作用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省财政从今年起,按每个农业人口新增5元,达到15元的标准,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进行补助,这在全国是很少有的,为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种形式推进社会化服务。近年来,许多地方大量涌现出由农户自办、联办的服务组织,以及各种专业技术协会等民办服务组织,在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中起着不可忽视的补充作用。对这些服务组织要积极支持,保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管理,引导它们健康发展。
  (四)在农村投入机制上创新。增加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关键所在,仅靠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创新办法,多途径增加投入。一是要加大金融投入。要加强与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要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适应农村和农民的需要,积极培育新的信用模式、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服务方式。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二是要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创业。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创造宽松环境等,吸引在外成功人士回归创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三是要进一步组织动员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社会团体支持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在资金、人才、科技、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等多种形式,结队帮扶,支持新农村建设。四是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要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地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引导社会团体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赠活动,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五是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家园。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对自己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级道路、生产生活设施,进行投工投劳投资建设。
  三、集中力量办大事,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当前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实施“双低”改造。抓好“双低”改造,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已经作出部署,从今年开始,突出抓好低产林改造和低丘岗地开发。有低丘岗地开发和低产林改造任务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着力培植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加工升值的潜力巨大,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促进龙头企业突破性发展,逐步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50亿元的加工园区、100亿元的县市。要选择粮食加工、畜禽加工、水产加工、油料加工等主要行业中有代表性的骨干企业,通过市场的办法,整合现有资源,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形成若干个规模大、水平高、带动力强、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的大龙头企业。今年在与中粮集团战略合作上要有新的突破。要依托主导产业,建设一批优质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要通过推进标准化生产,引进名牌,整合品牌等多种办法创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要发展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三)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要在大范围内规划,促进板块连接成片成带发展,建立专业大县、大市,进一步扩大规模。要从板块入手,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农产品品质,保障消费安全。要抓好基地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围绕基地办龙头企业,办好龙头企业带动基地进一步发展,不断提高板块的综合经济效益。
  (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力度,特别是开挖小型水库溢洪道问题要抓紧解决;组织好国家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重点中型泵站改造也要列入计划,加大建管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确保汛期受益;积极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对现有的小水库、小塘堰、小水池等蓄水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配套,提高旱涝保收水平;抓好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二要加快饮水安全、沼气、公路、血防等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五)下决心抓好村庄整治。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完成村庄整治工作,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一要搞好村庄建设规划。抓村庄整治,要做到规划先行。规划制定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地、生态优先、简单明了、突出重点。要注意立足农村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尊重农村的具体实际和特点,突出乡村特色和可持续发展。二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定整治项目和规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要求等,都必须广泛征求和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要以满足农民实际需求为前提,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凡是能用的和经改造后能用的都不要盲目拆除,不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不能增加农民负担。三要注重方法创新,增加投入。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帮扶、社会捐助、农民投资投劳等办法,广辟资金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有关部门要加紧制定村庄整治的标准。要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村民自主管理的途径,组织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村庄公共设施运营维护和管理,使村庄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保持良好的整治效果。
  四、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把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要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继续组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到农村基层帮助工作,逐步扩大驻点范围。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派驻到每个县(市、区),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主要抓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推动农村工作上新台阶。继续动员和组织大型企业、大专院校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营造各行各业、社会各界支持“三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结合全省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生到基层任职锻炼,也可以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村干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培养,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工作,开展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试点工作。逐步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关心爱护离职村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要减少考核、达标活动,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为乡村干部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培育村级集体经济新亮点,创新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过2~3年努力,使每村每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能走老路,必须大胆创新。重点是要结合低丘岗地、低产林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结合国土整治,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发展农业基地。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实行“村筹资筹劳一事一议”,把村级经济发展与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村级财务支出及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透明。重视对村级债务的清理和化解,防止产生新的不良债务。要加大扶持力度,优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环境。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讲求实效,推动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发展措施的落实。要坚持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探索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要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要保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摘自罗清泉同志2008年1月16日《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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