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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按劳分配到保障国民权益

发布时间:2008-03-14 18:10:00 来源:

  来源: 新京报
  一句“我们做得对”不仅打破了胡同的平静,它更与小岗村的一张印满了指模的契约,成为改革开放的先声。
  从“超英赶美”、“放卫星”到“按劳分配”、“联产承包”,正是这些处于生产第一线的劳动者们,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以符合经济规律的的革命性实践活动,突破极左经济思想对生产力的禁锢。要知道,当时被扣上“扩大资产阶级法权”的帽子,很可能家破人亡。
  那么,今天人们应该如何判断“按劳分配”突破“按需分配”的意义和价值呢?
  回顾历史,从分配模式的选择可以看出一个社会制度对效率、公平等基本价值的取舍。按传统的划分,共产主义社会实行按需分配,社会主义社会实行按劳分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公平偏好依次递减,效率偏好依次递增。
  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狂澜中,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判断被遗忘了。与严重不符合生产力基础的“按需分配”相比,按劳分配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利”激活了微观经济个体的活力。时至今日,“按生产要素分配”已经成为我国分配制度的一部分。“让群众得到财产性收入”已写进17大报告,回顾“按劳分配”破除“按需分配”过程的艰难,怎能令人不唏嘘?
  改革开放发展到纵深,按劳分配已无疑义,按要素分配也成定局。但我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模式,却遇到了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权贵利益阶层日益形成,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狭小,劳动者,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等瓶颈。
  毫无疑问,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需要进一步变革。这一次,需要变革的不再是分配模式,而是对国民权益、国家资产的产权界定。
  必须看到,改革开放前,整个社会是一个单一经济主体,不存在产权界定问题。但市场经济排斥模糊产权。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权力结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社会环境,这种变革中,存在产权界定不清、国资主体缺位问题,导致缺乏分权制衡的政治权力与对公共财富的支配力成正比,形成权力可以变现,金钱可以购权的混乱局面。这一局面正是贪污腐败形成的制度根源,也是价格信号扭曲,分配严重不公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中央一再重申要把国有资产去行政化?就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权贵私有化。现代金融制度列出了方案:把有待伸张的国民权益证券化,把充斥着行政色彩的国资资本化,以证券化的国民权益,入主资本化的国有资产,并以国民权益基金与国有资产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国民对国家的所有权联系。从而,一举解决偿还国民权利欠账、复位国有资产主体两大难题。必须看到,这是一次对权贵利益阶层的宣战,也是捍卫国有资产乃至国家政权合法性之战!
  □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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