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末,结婚时需要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三大件”。当时上海全钢手表121元,永久牌自行车150元左右,上海牌缝纫机100余元。加上衣服、家具,总共花费只需要六七百元。当时三门大衣柜,还需要凭票购买,扶手沙发要靠自己请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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