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拍挂就是土地的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是看土地利用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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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土地招拍挂
对于地产行业20年的发展历史而言,土地招拍挂无疑构成了其中最浓的色彩,这个被喻为新“土地革命”的政策将中国土地市场原有的游戏规则彻底改变。顺驰迅速成长为全国性大公司,万科坐拥逾20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主打土地卖点的碧桂园为其创始人赢得了数百亿元财富……这些行业重磅事件均在此背景下产生。
2003年12月8日,多年以来土地协议出让制度下“拼关系、拼背景”的拿地逻辑,在这一天彻底被历史否定。当天,被称为“世纪第一拍”的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卫星城北区1号住宅项目用地拍卖会在北京国际饭店会议大厅拉开帷幕。现场座无虚席,除了北京天鸿、住总、华润、天津顺驰和广东富力等10家参与竞拍的实力发展商外,更包括国土资源部部长、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在内的土地主管官员、拍卖同行以及60余家中外媒体,此等盛况前所未有。
在广东著名拍卖师陈少湘的主持下,各路买家以1000万元为最低加价幅度,竞相报价争夺黄村1号地。现场气氛紧张而热烈,火药味十足。顷刻间,地价就在4.3亿元人民币的起拍价基础上翻了逾一倍。
胆寒心虚者渐次退下。最后的角逐留给了北京天鸿和天津顺驰,使此次角逐充满悬念:按照一些人的惯性思维,地缘和人脉都极具“本土优势”的北京天鸿肯定是最终胜出者。但“价高者得”的新式游戏规则,恰恰颠覆了这项主导中国土地交易多年的惯性——以9.05亿元人民币的压倒性高价,天津顺驰最终夺冠。
一时间业界哗然。这次土地拍卖的成功,为北京经营性用地市场化迈出了具有转折意义的一步。
新“土地革命”
事实上,早在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时,“世纪第一拍”的“革命火种”就已埋下。
针对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易滋生腐败、造成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11号文件要求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经营性开发的项目用地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此举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
这场“革命”的决心是坚决的,但要破除积压多年的制度沉疴,也绝非易事。
自上述文件签发以来,各地对招拍挂制度大都“缓期执行”。以北京为例,2002年6月26日,北京市赶在“11号令”执行之前,出台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33号,以下简称“33号令”),规定除小城镇、绿化隔离带、危改、高科技、重大项目以外的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这被业界视作为协议出让留下了“四个口子”。
地方政府的“游击心态”迫使国家土地最高决策层重拳出击。
2004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检查工作的情况》(71号令),要求各地必须于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所有经营性土地今后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此前,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郑华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曾总结说:招拍挂制度的最大使命体现在两方面:其一是使土地供应有计划、有节制,不再像以前一样主观随意、四处开花,让市场变得健康良性,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参与者无法依据土地供应来合理预期市场;其二是使土地价值显化,避免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反思中前行
事实证明,土地出让方式的改变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是刻骨铭心的。
2003年年初,顺驰这家天津的房地产企业还默默无闻,但半年后,便开始在全国各大城市的土地市场上攻城略地,崭露头角。
仅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顺驰的土地储备便已高达1200万平方米,迅速成长为一家全国性的大型房地产公司。
早在2002年,原顺驰集团董事局主席孙宏斌便已判断,各个城市土地出让程序不断规范,将为顺驰提供快速发展的机会,地价也将持续上涨,因此他要不断地获取土地。
正如孙宏斌当初的判断,透明公平的土地出让制度给予了中国房地产企业,特别是非国资背景的地产企业迅速崛起及异地扩张的机会。
然而,硬币的另一面是,土地招拍挂在“价高者得”这一竞争环境下,近几年全国各地屡屡出现“天价”地。
2007年7月24日,经过1个小时的激烈竞价,北辰实业和北京城开组成的联合体以92亿元的天价夺得长沙新河三角洲地块,超出起始价(46.38亿元)45.62亿元,创造了国内土地单幅成交价最高纪录的全国新地王。
此外,对于一些地方而言,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能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以上甚至更多,因而被称为“第二财政”、“地皮财政”。
从直观的层面来看,土地拍卖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益,却把高地价成本留给了开发商,把高房价留给了购房者。
于是,围绕着“究竟是地价推高房价、还是房价拉高地价”这一类似“鸡生蛋、蛋生鸡”的焦点问题,政府和开发商之间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
向以大胆直言著称的任志强曾公开对“政府垄断下的土地招拍挂”提出质疑,认为招拍挂制度造成了全国土地价格的普遍上涨,个别地区(如安徽)短时间内地价暴涨6到8倍。而由于土地供给政策的变化,使土地供应量减少,必然产生供求关系之间不平衡,从而造成房价随着土地价格的增长而不稳定。
而在各种场合,国土官员则针锋相对,坚称“招拍挂只是真实显现了土地的市场价格,不会人为抬高地价和房价,决定房价的是需求”。同时,“招拍挂作为一种主动的供地方式,为政府合理调控楼市、防止动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也在围绕高房价进行着博弈。
2003年12月1日,于凌罡以“蓝城木鱼”的网名在网上发帖,号召想买房的网友联合起来自己建房,掀起个人合作建房风潮。
但从最早的北京新中街一号地,到芍药居甲二号地,再到工体北路四号院以及海淀区花园路25号居住用地,于凌罡领导的合作建房组织在高企的地价面前屡屡受挫。
尽管招拍挂仍旧因“先天缺陷”而饱受争议,但其并未就此停止不前。
2006年,有两项制度创新性尝试值得关注,其一是“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即业界俗称的“勾地”制度)的提出,其二是工业用地出让实行招拍挂。
2006年年底,北京广渠路36号地块的土地出让中,土地出让方创造性尝试了“综合评标”、“成品房限价”等做法,此举一度被业内视为对既有“价高者得”竞地原则的一次颠覆。
谁也不敢断言,如果没有高企的地价,中国购房者如今是否还在继续承受高房价的压力。但梳理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历程,没人能否认,土地招拍挂制度所发挥的积极贡献及其新“土地革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