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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探索中的复苏期(1988-1994)

  时间:1988-1994年
  1988年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住房制度改革被正式列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目标是实现住房商品化,方式是提高房租,增加工资,鼓励职工买房。
  响应中央政府号召,1988年,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在福泉厦开始实施。福州1500平方米的房产交易大厅,就在这年出现。与此同时,据资料统计,福州首次出现了4家合资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但在包建华的记忆中,这个数字还要大点,因为,就在这一年,福建省房地产协会成立,会员有200多家房地产公司,尽管全民与集体制占大部分。
  1988年房地产开发热浪开始没多久,就遭遇了全国性的通货膨胀。这一局面直到1992年小平南巡之后,才得以复苏。“福建也迎来了开发热潮,特别是福州,旧城改造成为主题,其承担任务的主要是国企,如福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鼓楼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外资多数通过福建的亲友团代理,活跃于地产市场,如林文镜、黄如论、韩国荣、黄祖仕等,成为福州第一代地产人。”与当时地产市场零距离接触的福建省建设厅房管部门林先生告诉记者。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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