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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房改”的全盛期(1999-至今)

发布时间:2008-03-26 16:03:00 来源:

  时间:1999年至今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即国办23号文件)。通知说,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而改为货币化分配,同时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文件成为房改后十年,房地产市场全面繁荣的纲领性文件。
  1998年4月15日福州市正式开放住房二级市场,出台了《关于培育住房消费市场,促进个人购房的若干规定》,积极引导住宅消费。据统计,1998年,福州市五区房地产交易184.6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0.55亿元,分别比1997年同期增长37.9%和27.7%。1999年终止福利分房,并开始城市拓展步伐。
  2000年以来,福州城市在“东扩南进”的战略部署下,开始了东区大开发,随后是金山新区,到2005年,地产巨轮已经行驶到了城门。大福州,以鼓楼、台江、晋安为主翼的老城区,以仓山、马尾、闽侯、长乐为辅翼的多个城市中心的格局,正逐步形成。
  房地产的强势发展,以及带动关联产业,形成的产业链经济,逐渐成为了拉动内需,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然而,因房地产的急速发展带来的经济发展过热、房价涨幅过快、大量拆迁引发民愤、低水平开发浪费资源等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从2003年起,中央政府调控之剑就若隐若现。2004年土地的“8·31大限”;2005年起,调控成为与房地产发展共进的一个词汇。2005年,“国八条”调控市场,并开始运用金融税收手段调节地产市场;2006年,“国六条”出台,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70%的双限成为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硬性政策;2007年,保障房的大量出现成为“住房从来就是政治问题”的最佳注脚。
  在阳光集团总裁李日强看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大势,是任何区域地产发展的前提。这位从事地产行业20多年的地产人,目睹了福州地产行业的起落涨浮,认为,政策也是在探寻一种更好的行业游戏规则,这不仅关系到政府的角色回归,也考验企业的专业水准,更是为了健全地产涉及的整个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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