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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湖北 住房保障关系民生

发布时间:2008-03-27 15:35:00 来源:

  武汉市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政府职责,通过出台《武汉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10余个配套文件,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法规保证。
  保障性住房力求质优价廉该市坚持保障性住房“价格廉、配套全”的建设要求和质量不能低于普通商品住房标准,并为此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不断增加投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部的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截至2006年底,武汉市政府共减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19亿元,投入市政公共配套资金30余亿元;二是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户型面积,限定为90平方米以内的中小户型;三是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严格控制开发企业利润在3%以内。
  保障性住房供给阳光操作该市对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批、公示制度,全面推行经济适用住房网上登记、计算机公开摇号和网上签约备案工作,从程序上保障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公开,至今为止没有发现因审核不严而导致的群众投诉。
  保障性住房惠及受助家庭该市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安置给建设项目中的被拆迁住房困难户的政策,还将困难企业及工矿区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扶持国有困难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帮助一部分国有企业单位和工矿区改善了职工住房条件。
  从1994年启动住房保障工作至今,该市已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67个,用地面积7000余亩,竣工面积累计达到840.37万平方米,改善了8万余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通过集资合作建房政策,帮助100余家困难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86.3万平方米,解决了4万余户困难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通过廉租住房政策缓解了1.85万余户低保户住房困难。2006年实现了低保户“应保尽保”,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低保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工作今年7月全面启动。初步形成了“以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以面向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为辅,结合国企改革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职工建设集资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
  宜都市扎实推进廉租房工程
  宜都市于2000年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启动廉租房建设,并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前已形成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廉租住房实物分配为辅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切实缓解了城镇特困家庭住房困难。
  强化政府职能造就廉租房“实事工程”自2000年5月以来,宜都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廉租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补贴租金发放的一套比较系统、完整的工作制度。2002年起,该市将廉租住房政策落实工作纳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实行年终结账。该市政府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纳入了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凡是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每年度由房管局根据上年资金发放情况,拿出下一年度资金预算,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分季度由市财政局直接划转,确保每季度首月的25号前将上一季度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居民手中。
  双轨运行缓解特困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建设政府廉租房。6年中,该市分三批共投资259.7万元,建设廉租房108套,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安置住房特困居民108户。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2006年2月,市房管局组建了五个工作专班,与各社区联手深入到基层进行政策宣传,受理并进行入户调查,当年度共发放补贴12.97万元,补贴居民342户。2007年,市财政落实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上半年,经过年审,取消资格2户,同时新增26户,正在享受补贴的户数达到368户。
  加强管理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宜都市政府成立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廉租房制度建设、年度资金测算、对申请居民的入户核查等工作,确保了这项工作规范运作。对已建成的廉租房小区,由房管部门与所在社区协商,将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经费予以研究并形成制度,从而保障了廉租房建成后的管理。
  恩施州创新四种模式提升保障能力
  恩施州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坚持把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较好地解决了一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推动了该州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恩施州房地产业起步较晚,住房供需不平衡。近四年来,该州大力培植房地产业,平均每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8亿元,竣工面积达180万平方米。同时,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四年完成二手房交易1.5万套,成交面积120万平方米,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
  该州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人员、经费、措施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建设工作的意见》、《恩施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销售、交易、管理行为。截至2006年底,恩施州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达7898万元,建成780套,入住639户;廉租住房投资达3486万元,购建廉租住房678套,有效地缓解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他们努力探索推动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途径,基本形成了四种保障模式:“建管结合”模式。即由政府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准入,房产管理部门对租住对象实行门(栋)长负责制的自我管理的方式。“购建结合”模式。即政府以收购旧房为主,以新建为辅,并对购进的旧房进行改造和维修后用于廉租房房源,配租给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星光模式”。即利用改制企业原区域位置较好的土地资源进行置换,政府择地统一建设,实行成本预先控制,出售对象严格审定,差价政府包干,专项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解困房。恩施市于2006年底建成了“星光解困房小区”,创建了“星光模式”,现已建成的“星光小区”共280套、1.9万平方米。“综合模式”。即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协调、企业市场化运作,实行项目法人招标,或由企业组织建设、政府给予政策优惠等进行建设。州政府明确规定,在严禁单位自建住房后,对单位存量闲置土地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总体计划统一调配管理,房产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直接组织建设和销售并实行项目法人招标,统筹解决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住房困难。
  宜昌市多措并举解决住房困难
  宜昌市围绕建设“和谐宜昌”目标,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科学规划。为掌握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状况,该市先后组织了多次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了住房需求情况。2006年,该市编制了《宜昌市城区2006——2010住房建设规划》,配套制定了《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确保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政策引导。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宜昌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宜昌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宜昌市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这些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保障对象、标准、方式、资金、审批程序及退出机制。通过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坚持双管齐下,增加住房供给。近年来,该市先后完成了6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增加经济适用住房1.5598万套,合计144.89万平方米;新开发了3个经济房小区,已经有12.8万平方米、1598套住房竣工交付使用。2006年,市政府规划了125亩土地用于经济房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为缓解需求矛盾,体现公平公正,该市采取分批解决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户住房困难的办法。2005年9月,首次集中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累计发放购房申请表3082份,经初审合格1435份。经调查核实和公示,共有1425户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其中无房户740户,缺房户685户。为满足经济适用房购房需求,该市分别于2005年和2006年调剂195套住房,解决了部分低收入无房家庭的住房困难。
  适度安排集资房。坚持适度控制,经企业申请,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市政府批准,煤炭地质125队、宜昌船舶柴油机厂等单位集资建房15万平方米,进行棚户区和筒子楼改造,解决了这些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
  全面启动廉租房。市城区从去年7月1日起,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截至今年6月,累计为699户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95万元。同时,各县市也发放租金补贴25万余元。
  2006年,市财政落实廉租房资金494.8万元,今年预算安排650万元用于廉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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