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鄂南经济强市中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中共咸宁市委
近几年来,咸宁市委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工作部署上摆重位置。市委和各县(市、区)委均建立了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会汇报工作制度,党委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工会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2次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和解决工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从2005年至今,市委听取市总工会汇报7次,对工会提出的关于工会主席进班子、落实同级党政副职待遇、民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会经费收缴、职工维权工作、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返乡农民工就业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支持政府与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2002年开始,市政府与市总工会以及县(市区)政府与同级工会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先后召开了8次联席会议,就有关职工权益和工会工作的40多个议题进行了协商解决,形成了20多个文件。支持人大、政协开展与维护职工利益紧密相关的活动。市人大开展了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工会界别政协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推动有关职工权益重大问题得以解决。
政策保障上大力支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发了《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工会工作有了更坚实的政策支持。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先后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财政划拨、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国税代收、送温暖配套资金和工会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等问题。市委和各县(市区)委先后成立了由副书记或常委任组长的厂务公开、签订集体合同、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职工帮扶、新建企业工会组建、企业改制、职工维权等领导小组,建立和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工作格局。
干部力量上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党委注重优化工会干部年龄结构、知识水平、专业构成、能力素质,加大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和使用交流的力度。目前,市、县两级工会主席均由常委担任,全市69个乡镇(街道)和76个社区均成立了工会组织,并由同级副职担任工会主席。基层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78家非公企业实行了工会主席直选。
二、大力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促进鄂南经济强市建设
支持工会开展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工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工会组织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支持工会在职工中广泛开展以“增强信心、共渡难关”为主题的形势政策教育,开展“走进百家企业、走访千名职工”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与企业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支持工会开展职工建功立业活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工会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支持工会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开展的“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劳动竞赛活动,目前,全市企业参赛面达到91%,职工参赛面达83%。支持工会开展评先表模活动,今年以来,评选推荐了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8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1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5名、湖北省劳模22名、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3个、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11名、咸宁市劳模179名。落实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发放全国、省部级劳模生活补助100多万元。加大对劳模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劳模帮扶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支持工会强化组织建设。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为抓手,支持工会把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作为工会组织建设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破解组建难题,最广泛地把广大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推动了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实现新突破。从2005年到2008年,全市基层工会数由3197个增加到4931个,会员由26万人增加到42万人。
三、充分发挥工会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市委充分发挥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第一责任人”的作用,支持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三最”问题,密切了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了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了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工会参与企业改革成效明显。市委出台了支持工会参与企事业改革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特别是针对湖北发电机厂、咸宁毛巾厂、咸宁卷烟厂、湖北天化麻纺厂、赵李桥茶厂和市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支持工会组织通过把好改制方案职代会审议关、职工安置方案职代会通过关,依法保障改制企业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及时纠正违反民主程序、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了企业改制的顺利推进。
工会维权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市委十分重视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要求各级工会把机制建设作为维权工作带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目前,全市91%的企业建立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81%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召开三方协商会议,专题研究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实施办法》,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近两年来,为3216名农民工清欠兑现工资375万元。工会参与成功处理的通山余才安和咸安张克明工伤赔偿案以及通山在浙江8名渔工失踪案,在全社会引起很大反响。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把工会“五大帮扶”和“结对帮扶”活动纳入全市“双扶”活动之中。全市9000多名干部与困难户结对帮扶,通过两年的努力,实现脱贫3039户。支持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近两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342个慰问组,对2.9万余户困难职工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救助金785万元。支持工会开展促进就业“三个一批”活动,两年来,全市工会为3650人提供了职业介绍,对3460人进行了职业培训,帮助3510人实现了再就业。支持市、县两级工会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为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生活救助和就业援助等四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市财政每年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拨专项经费。
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再立新功。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市委、市政府在听取市总会工作汇报后,支持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3月4日,市委、市政府在通城县召开了“共同约定行动”现场推进会,以三方协商会议的名义下发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指导性意见,向全市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发出了倡议书。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展示了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