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更好的服务企业,打造安商品牌天门市公安局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五式服务”。
一是专班负责,提供“保障式”服务。该局成立了安商工作组织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廖鸿韬负总责,政委邓铜柱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强化了各党委成员在安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了涉企环境整治、案件侦办、纠纷调解、交通服务、督察考核等五个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由一名党委成员牵头负责,相关职能支队负责具体工作落实,每月由该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一次安商工作专班联席会议,了解工作情况,落实日常性涉企工作机制,切实为企业提供好全方位“保障式”服务,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二是民警驻企,提供“前沿式”服务。为实现公安机关为企业发展提供调处纠纷、受理案件、指导防范、法制宣传一体化服务的目标,该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取“警力前移、零距离服务”的工作举措,向重点企业派驻经验丰富的民警执勤,驻厂办公。全市重点企业要求公安机关设置警务室的,在提交书面申请后,市局经过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派驻。同时,对驻企民警进行严格把关,先由治安支队在全局民警中挑选作风扎实正派、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基础好的民警,报局党委研究后确定。驻企民警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每周一至周五在企业上班执勤,及时为企业解决治安问题,为企业提供“前沿式”服务。市局治安支队负责每季度对驻厂民警工作进行一次考核,企业不满意的,及时给予调换。
三是主动靠前,提供“前置式”服务。对重点工程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涉及公安、消防行政许可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程序、规范流程,做到随到随办、快受快办、特事特办。对重点项目推行治安、消防、交警、户籍、出入境管理等实行预约、错时、限时服务,将服务工作前置。交警支队推出“流动车管所”,定期到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为企业送证上门;治安支队主动到企业为员工办理暂住证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出入境管理支队主动为外资企业员工办理出国出境证照,方便企业洽谈业务;消防大队对重点工程的消防审批特事特办,主动上门完善资料准备,并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审批报送,限时办结,确保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是交心走访,提供“保姆式”服务。该局把“涉企无小事”的安商工作理念融入到日常细致的工作之中,在重点企业局领导挂点,一般企业一企一警挂点联系的基础上规定,局党委每月至少两次到挂点企业走访,挂点民警每周至少一次到挂点企业走访,及时与企业负责人交心,增进感情交流,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做到涉企日常服务不留漏洞、案件侦办不计成本、纠纷调解不遗余力;治安支队每月对被服务企业进行一次电话走访,每季度进行一次登门回访,同时由法制处梳理企业来访情况,牵头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解决。交警支队在走访中根据企业需求,对招商引资企业和企业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和教育为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先放行后处理,有效缓解了企业压力。治安、消防行政处罚先履行两次告知改正,对两次告知后拒不改正的才进行行政处罚。
五是接受监督,提供“规范式”服务。通过定期开展开门评警活动、设立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警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涉企执法“六个严禁”行为规定,即:严禁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对企业法人采取刑事、行政强制措施;严禁在案件办理中随意扣押企业财物、冻结企业账户;严禁执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插手企业经济、债务纠纷;严禁接受服务企业吃请和馈赠;严禁不按规定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对违反禁令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撤职或开除。各业务警种、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安商举措,对涉企案件侦破、治安案件查处、涉企纠纷调解以及涉企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交警支队出台了安商“六条措施”,消防大队出台了安商服务“十项承诺”,治安、刑侦、经侦支队制定了服务企业承诺书,为企业提供“规范式”服务。同时,建立了黄牌警示制度,对执法、服务效率差,群众测评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一次实行黄牌警告,第二次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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