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1-08-23 23:43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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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青山区城管局在登报公告送达《强制拆迁决定书》规定的整改期限结束后,依法拆除钢花121街8处户主不“现身”的楼顶违建。记者苗剑 摄 记者程亚 通讯员武智勇
昨天,市治庸办督促各区政府、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就开展城市管理“三个一”综合整治(本报8月8日曾作报道)作出公开承诺。
“三个一”综合整治内容是:一个规模较大(3000平方米以上)的违法建设点位的拆除;一个老旧社区以拆违为抓手的综合整治;一条道路(两侧)的楼顶拆违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一”涉及全市13个区和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东湖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共有50个整治点位。
江岸区副区长 彭涛承诺:
拆除后湖街3500平方米存量违建
1.拆除后湖街石桥六片3500平方米存量违建;对永清街永兴社区临街乱搭乱盖、违建吊脚楼等集中进行整治拆除;对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路口至发展大道区间两侧楼顶违建进行重点整治,9月底前完成。
2.对目标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逐户上门教育说服,促使自拆。重点点位逐一整治拆除。同时,做好拆违后建筑垃圾、废弃物清运、清场。
江汉区副区长 马泽江承诺:
完成青年路至王家墩机场1号门整治工作
1.8月31日前,完成常青街振兴路常展里(1200平方米)拆违工作。
2.9月20日前,完成老旧社区新华街邮三社区整治工作。
3.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大道(青年路至王家墩机场1号门)整治工作,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楼顶搭盖、吊脚楼以及临街乱搭乱盖。
硚口区副区长 刘红鸣承诺:
全部拆除水厂至古田一路两侧楼顶违建
1.8月31日前,拆除长丰街天顺园北边汉丹铁路与武合铁路之间,违建面积7700平方米。
2.9月20日前,拆除汉水桥街营北社区违法建设。
3.9月30日前,全部拆除解放大道上沿线(水厂至古田一路)两侧楼顶违建,彻底清理两侧楼顶乱堆放、乱牵挂、乱搭盖、楼顶积存垃圾。粉饰道路两侧老旧房屋。
汉阳区副区长 李艳明承诺:
完成鹦鹉大道综合整治
1.8月31日前,拆除三环线汤山村加油站东西两边新建违法建设3800平方米,确保无新增违建。
2.9月30日前,完成二桥街玫瑰东园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乱搭乱盖,整治油烟噪音,清除乱涂乱画。
3.9月30日前,完成鹦鹉大道综合整治。
武昌区副区长 王继德承诺:
拆除傅家坡地铁消防通道违建
1.9月25日前,拆除中南路街辖区内晒湖路、傅家坡地铁消防通道及武珞二巷紫竹苑楼顶等共计3000平方米违建。
2.拆除首义路街长湖南村社区违建,实现社区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3.拆除首义路两侧楼顶有碍观瞻的违建,开展立面整治,实现城市主要干道整洁美观。
青山区副区长 俞良敏承诺:
拆除东湖港河道沿线违建
拆除东湖港河道沿线3500平方米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新沟桥热电小区,对友谊大道罗家港至工业四路沿线进行楼顶拆违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使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洪山区副区长 易文军承诺:
确保不因违法建设致东湖排水受阻
1.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东湖港渠旁违建4200平方米以上,实现东湖港洪山段新增违法建设为零,确保不因违法建设导致东湖排水受阻。
2.拆除洪珞社区内顽固性违建,对社区居住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社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3.加大邮电小路两侧违建控管,拆除建筑物楼顶违建。使邮电小路成为区级环卫综整标杆路、示范路。
蔡甸区副区长 周付民承诺:
综合整治蔡甸街正街新区
9月30日前,拆除蔡甸街夏家嘴村违建厂房和什湖农场违建厂房,综合整治蔡甸街正街新区,综合整治汉阳大街(假日酒店至新闻中心)楼顶违建与环境卫生。
江夏区副区长 刘子清承诺:
新闻单位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曝光
1.9月底前,拆除山坡乡元丰村、郑店街合力村13处违建以及北华社区、文化北路的楼顶拆违。
2.区电视台、江夏报重点对“三个一”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迅速的单位领导,按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追究责任。区控查违协调办公室服务热线(81819992)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重要事项1小时内调查处理。
东西湖区副区长 关维强承诺:
美化武汉西大门
1.8月30日前,拆除金银湖街丽水家园、走马岭金松大队、新沟镇街县河大队潘家台村、柏泉办事处北湖大队向湾、将军路工薪小区共5处1228.18平方米违法建设。
2.9月10日前,拆除长青街三民社区内违法建设,解决道路硬化、社区绿化等问题,改善社区人居环境。
3.9月底前,对107国道(城市段)两侧楼顶拆违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化武汉西大门。
汉南区副区长 吴良荣承诺:
对不作为干部坚决问责
1.三个月内拆除各类违法建设5000平方米,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2.执法人员参与违建、隐情不报、为违法者说情、阻碍拆违的,除追究责任外,调离执法队伍。公务人员为违法建设出具假证明、办理假手续、收受贿赂、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坚决问责。对参与违法建设、不带头自拆、干扰破坏拆违工作的党员干部以及拆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问责。
黄陂区副区长 孙江承诺:
清除向阳大街沿线建筑渣土及灰带
1.9月中旬前,完成滠口街什湖村吴家巷子违建4000平方米拆违任务。
2.拆除光荣社区内一批违章搭盖物,9月下旬前,完成前川街光荣社区环境综合整治。
3.9月中旬前,清除向阳大街沿线建筑渣土及灰带、规范广告招牌,整治出店占道经营,油烟、噪音扰民整治和车辆乱停乱靠。
新洲区副区长 魏久明承诺:
整治邾城街清安社区内违建
1.9月中旬前,拆除阳逻街中份村违建650平方米。
2.9月下旬,完成邾城街清安社区内违建综合整治工作。
3.9月中旬前,完成邾城街双拥路立面和平面整治,包括清除居民区内暴露垃圾和建筑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彭绪宁承诺:
拆除原开发区四中校区内违建
1.8月31日前,拆除薛峰社区原开发区四中校区内违法建设4500平方米。
2.8月31日前,拆除沌口街洪山社区违建3000平方米,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3.9月30日前拆除东风大道旁有碍观瞻的楼顶违建2500平方米,实现城市主要干道整洁美观。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沈烈风承诺:
整治光谷创业街
9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光谷创业街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对南湖社区的综合整治,完成对湖口市场违法建设的拆除,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甄别承诺:
推行植物园路门前三包
8月31日前完成“三个一”综合整治项目。
1.在规定期限内,拆除鼓架村戚袁湾违法建设3000平方米以上。
2.、在桥梁村大李湾社区开展以违建整治为主的综合整治,有效维护景区市容环境卫生。
3.推行植物园路门前三包,对道路两侧楼顶违法搭建进行查处和拆除,整治违法占道、广告标牌,督导文明施工和渣土运输。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廖家本承诺:
拆除违建厂房
1.确保化工区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2.8月底前,彻底拆除位于新吴沙路规划范围内的6处违法建设共计1566平方米和鑫三太厂房1.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