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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三方面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4-12 13:19   来源: SRC-1   进入电子报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杨迪、杨波、杨曦)今日,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人对人民网网友在“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资本市场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回应内容包括上市公司退市及分红制度、老三板股票转板、打击非法咨询公司、严管专家荐股获利等13大方面。以下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回应全文:

  问1:我国股市运行这么多年,为何一直没有建立和实行真正的退市制度,经常看到爆炒垃圾股的现象?(网友IP:123.235.40.★)

  答:退市制度在法律层面早有规定,而且也先后有40多家企业退市,最近一些年来,由于多种复杂原因,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行。一些业绩差的公司千方百计想办法规避退市,例如一次性获得补贴或出售资产收入,改变所谓“三年连续亏损”局面,不断演绎着“不死鸟”的传奇。这种状况助长了投资者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认为尽管公司连年巨亏也不会退市,从而豪赌借壳重组获取暴利。面对这样的现象,不仅投资者不满意,监管部门也不满意。

  证监会一直在推进此项工作,在推出创业板退市办法后,目前正集中力量研究改进和完善主板退市制度,力求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起相关各方共同认可的机制和氛围。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标准;二要进行制度改革,避免停而不退;三是要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平稳退市的基础。

  退市制度的实施,理论上大家都赞成,一具体到企业、地方和投资者个人,就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除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要积极审慎操作,也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大家都知道,要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在竞争中优化上市公司结构、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就必须实行退市制度。最近一个时期,监管部门反复提醒投资者不要听信“题材”、偏听消息炒绩差股,炒小盘股,目的也是在营造有利退市的外部环境。

  问2:如果要发行一批新股上市,理应淘汰一批上市公司常年亏损的垃圾股,这样才能保持股市健康的血液循环。(网友IP:123.235.40.★)

  答:正如您所说,退市制度是股市的“净化器”,建立健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资本市场良好局面,是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实体经济中企业成长的客观规律。顺便说,抑制新股高价发行倾向,对于改变市场生态,减少“变脸”和“造假”,减少“垃圾股”,也非常关键。

 

(本文来源:SRC-1 编辑:leechen)
关键词:退市制度;退市标准;上市公司;证监会;绩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