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十开管发[2016]第13号的文件,将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晨曦幼儿园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实施挂牌督办。
前期,开发区消防大队按照支队的统一部署,深入社会单位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晨曦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一是建筑内疏散走道大于20米,未设置排烟设施;二是疏散走道隔墙、教学区与商业区分隔采用内充岩棉彩钢板;三是已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室内装修后不能正常使用;四是已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其室内装修改造后却被吊顶、隔墙遮挡,不能恢复正常运行。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经集体研究,综合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开发区消防大队迅速提请区公安分局向区管委会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予以挂牌督办。
针对实际情况,区管委会还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安排,成立了督办责任小组,要求由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玉松同志牵头督办,区消防大队、区文教卫局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区直其他单位要做好配合,确保迅速消除晨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并强调对工作不积极、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严格问责。
(作者: 编辑:陈雅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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