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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招标投标行业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13 15:18:00 来源: SRC-13

  为加快推进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诚信意识,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鄂信用文〔2014〕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招标投标实际,现就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和评审专家等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主体的基本信息、信用记录为基础,以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以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切入点,以实施招标投标第三方信用评价为突破口,充分运用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及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信用信息系统中的市场主体招标投标情况、信用记录等信息资源,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择优择强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促进我省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试点示范经验。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省信用办的具体指导下,会同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引导、推动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
  健全制度,规范运用。逐步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法规制度和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信用信息的管理和运用,维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和信息安全。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规划全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做到统筹全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分期分步推进实施。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招标投标重点行业和条件较成熟地区先行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促进信用信息的协同共享、互通共认,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到2016年,初步搭建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到2018年,基本建立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2020年底前,逐步健全以奖惩应用为重点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市场和社会对招标投标诚信满意度大幅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基本制度和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一是研究制定我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规范等制度,启动建设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二是将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标投标市场重要行为主体的基本信息数据库、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含诚信档案库)建设统一纳入《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全省一网建设方案》中,统筹建设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的管理制度,促进建立奖惩联动机制。
  2.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我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修改完善我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等制度;二是按照省信用办的统一要求,全面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工作,推动施行招标投标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三是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的应用,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标人推荐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和评标专家考核的重要依据。
  3.到2020年底,逐步健全以奖惩应用为重点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一是依托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建成纵向到省市县、横向通各行业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基本实现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主体基本信息、信用信息的数据交换、互认共用;二是在省信用办统一指导协调下,进一步发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的效力,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的奖惩应用,会同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督,引导招标投标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从业教育,逐步形成社会共建、治理领先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
  (二)主要任务:基本建成我省招投投标信用体系,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将招投投标信用体系作为我省"信用湖北"的重要组成部分。
  1.编制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关于招标投标信用建设的要求,全面研究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湖北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搞好顶层设计。
  2.制定招标投标信用建设基本制度。充分借鉴外省的成功经验和国际惯例,制定我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与规范、信用评价实施运用、信用信息公布与管理、信用建设工作考评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守信激励、择优择强、失信联合惩戒等配套制度,为我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长效化提供法制保障。
  3.建设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依托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共享工商、税务、人社、安监、银行以及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等主管部门依法公开的单位(个人)基本信息、资质资格、奖惩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建设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主体的基本信息、守信失信情况、奖惩情况、招标投标情况、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情况等内容的全省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诚信档案库,并将诚信档案库、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纳入湖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电子平台中整体运行,为今后运用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开展招标投标交易大数据分析、决策提供信息;稳步推进与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招标投标与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整合共享。
  4.开展区域性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选择一个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基础较好、管理较规范、交易量较大的地市,力争在2016年底前完成区域性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研究制定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与规范,以及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第三方信用评价,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用,进行探索实践、积累经验。
  5.深化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工作。在我省已有"办法+平台"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工作机制基础上,借助行业、市场和社会力量,不断推进深化。针对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记录、管理、应用等难点,组织开展研究,对包含违法违规行为在内的不良行为再进行细化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披露和运用。
  6.促进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是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意义所在。要通过对守信者的优惠、激励,对失信者的约束、惩戒,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竞争环境,吸引更多信誉佳、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湖北社会经济建设。在省信用办的统一指导协调下,会同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从住建、交通、水利、铁路等招标投标重点行业入手,研究制定"优质优价"、"优质优先"、"失信禁入"、"市场退出"等措施,将信用评价与竞争优劣进行有机融合应用;引导招标投标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和从业教育,整体提升招标投标主体诚信意识。
  7.积极推动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研究制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办法,对信用报告的使用条件、使用范围、评价程序以及信用报告的功能、内容、文本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开放信用评价中介服务市场,引导信用评价中介机构为招标投标市场主体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并与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全方位深度融合,使之成为实施招标投标综合监管的有效手段。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月)。制定我省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和责任分解。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月-2019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信用办支持,抓好检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使试点示范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月-2020年7月)。对试点示范工作进行自查,组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价小组进行系统内评价,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8月-2020年12月)。申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推动建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成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抓工作推进,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落实,局指导协调处牵头组织协调全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会同局综合处、法规处、市场管理处、监督检查处、纪检监察室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试点示范工作专班,对全省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丁贵桥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刘  鸣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石定雄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赵康林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张鲁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乐绍山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方龙瑶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陈  辉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
  朱  红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处处长
  赵  木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处长
  曹卫中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处处长
  项方兴  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周显发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指导协调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加入试点示范工作网络,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联系,保证上传下达顺畅。
  (二)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将信用体系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按照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
  (三)科学统筹推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牵涉面广,头绪多,政策性强,涉及的信息渠道广,技术要求高,在实施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并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具体落实,整体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
  (四)加强目标考核。每年年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布置下达本年度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将纳入每年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频发地区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实施问责。
  (五)加大宣传教育。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对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培训教育,努力提高从业自律意识,并通过网站杂志等新闻传媒,加强对诚信招标投标的宣传,加大舆论、社会监督力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奖惩联动,逐步建立、完善招标投标信用奖惩机制,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30日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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