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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及区域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1 17:05:30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依据2014年11月14日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继续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武银〔2014〕143号)的精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认真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现将评级有关情况及小贷行业风险状况报告如下 。
  一、参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基本情况
  2015年,共计完成了122家小贷公司的评级,评级覆盖率35.4%(以2013底小贷公司数量为基准),参评率较低。分地区来看,武汉完成35家,随州完成12家,荆门完成9家,襄阳完成9家,恩施完成10家,十堰完成8家,宜昌8家,黄石6家,黄冈5家,仙桃5家,荆州3家,孝感5家,鄂州1家,咸宁市3家、潜江市3家。而天门市的5家小贷公司(包括1家新成立的公司)2015年底才全部签订协议参与评级,目前正在进行现场调研工作,评级报告及结果将在2016年出具。
  122家参评小贷公司评级结果分布如下:AA级3家,占比2.46%;A级20家,占比16.39%;BBB级73家,占比59.84%;BB级24家,占比19.67%;B级2家,占比1.64%。具体级别分布如图1所示:评级结果分布明显以BBB级为平均等级(占比59.84%)近似呈现正态分布,符合正常情况下信用评级结果分布的普遍规律。

 

 

从信用评级结果的地区分布来看,信用等级较高的小贷公司大多集中在经济金融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如AA级的小贷公司(3家)均集中在武汉市;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小贷公司主要集中在武汉、宜昌、襄阳、荆州、荆门、黄石等地。小贷公司信用等级的地区分布与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表现出了一定的契合度。

2015年度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评级结果汇总表

 

地区

家数

AA

A

BBB

BB

B

武汉

35

3

8

20

4

0

宜昌

8

0

4

4

0

0

襄阳

9

0

2

7

0

0

黄石

6

0

1

2

3

0

十堰

8

0

0

6

2

0

随州

12

0

0

5

6

1

咸宁

3

0

0

3

0

0

潜江

3

0

0

3

0

0

天门

0

0

0

0

0

0

鄂州

1

0

0

0

1

0

恩施

10

0

0

6

4

0

黄冈

5

0

0

1

3

1

荆州

3

0

2

1

0

0

荆门

9

0

1

8

0

0

仙桃

5

0

1

3

1

0

孝感

5

0

1

4

0

0

总计

122

3

20

73

24

2

 
        二、湖北省小贷行业的区域风险评价分析
  这次参与评级的122家小贷公司涉及到我省的15个地区,神农架林区没有小贷公司参与评级,天门市的5家小贷公司到截止时间只完成了现场调研工作,还没有出具评级报告和结果。由于大多数地区小贷公司参评覆盖率较低,一些经营状况不佳和问题集中爆发地区的小贷公司大多都没有参与此次评级,因此本报告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和相关数据的代表性有待验证,所做出的地区风险评价分析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武汉地区
  武汉地区参评的小贷公司35家,参评率为41.67%。但武汉市的小贷公司实收资本的数额较高,业务规模相对较大。截止2014年12月底,参评小贷公司实收资本共计64.87亿元,平均为1.85亿元;贷款余额共计54.32亿元,平均为1.55亿元;贷款损失准备金共计提1.08亿元,平均计提309万元。从级别分布看,湖北省3家AA级的小贷公司都集中在武汉市。这些都是与武汉市的经济体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联的。也正因为武汉市小贷公司所具有的这些特点,使得武汉地区的小贷公司呈现出不一样的风险特征。
  1."小额分散"的原则普遍未得到严格执行,多笔贷款流向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较严重
  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的资金对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5%。评级调查显示,武汉地区参评的35家小贷公司中仅有3家同时满足上述规定。60%以上的小贷公司在经营策略上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客户,贷款的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较高,小额分散的管理要求和风险控制原则普遍未得到严格执行,而且放贷过程中存在多笔贷款流向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例如: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末,公司单笔贷款余额为500万元的共有13笔,余额共计6500万元,占年末贷款余额比例为61.44%。同时,公司不限制单户同一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进行多头借贷,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末其单户贷款余额最高为1100万元,存在较大的客户集中度风险。又例如:武汉市江夏区富利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放贷过程中存在多笔贷款流向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主要系公司对湖北大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借款,对武汉伊托邦新市镇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借款,以及对武汉鑫荣阳商贸有限公司1,000万元借款,3家借款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同一人,且都被用于投资开发江夏区伊托邦渔人码头房地产项目。
  2.小贷公司贷款准备金计提不足。
  截至2014年12月底,参评的35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共计54.32亿元,平均为1.55亿元;贷款损失准备金共计提1.08亿元,平均计提309万元。大部分小贷公司未能按照每年1%的规定足额计提准备金,而且几乎没有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并根据五级分类的标准按不同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3.小贷公司展期规模较大。
  在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的背景下,企业经营风险加大,风险客户大幅增加,很多小贷公司出现了逾期和不良贷款。而参评小贷公司中所反映的多笔展期贷款,实际均有不同程度逾期和不良。例如:武汉市东西湖区金福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展期规模较大。截至2014年末公司贷款余额9916万元,其中8116万元进行了展期处理,这对小贷公司自身资金流动性、贷款质量管理和自身盈利能力均造成较大的影响。又例如:武汉市江汉区银河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末公司共出现27笔展期贷款,展期贷款余额合计9,883万元,占贷款余额的49.96%。从行业分布来看,约50%的展期贷款来源于工程投标客户,约20%系房地产客户,其余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周转贷款以及房屋按揭贷款。公司放贷集中于房地产以及工程分包行业,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对公司的贷款质量造成了较大影响。
  宜昌地区
  2015年度,宜昌市参与信用评级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宜昌市夷陵区中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九洲泰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合展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兴山县鑫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宜都市乾元久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宜都市万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8家,参评率19.5%。上述8家小贷公司的评级结果和主要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宜昌市小贷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宜昌市8家小贷公司截至2014年底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次/年)

               

项目

公司

实收资本

贷款

发生额

贷款余额

年均利率

准备金率

贷款

逾期率

不良

贷款率

贷款

周转率

净资产收益率

级别

中磷小贷

15000

42204

21510

22.04%

4.11%

0.14%

-

1.96

6.08%

A-

三峡小贷

33300

58340

42820

21.30%

7.67%

-

-

1.35

4.69%

A+

九洲泰圆

20000

9410

12300

11.40%

1.12%

-

-

0.76

1.39%

A-

财源小贷

10000

35663

14249

22.40%

3.15%

2.18%

2.18%

2.58

7.19%

A-

合展小贷

5000

2843

5283

12.96%

0.98%

-

-

0.51

2.56%

BBB-

鑫祥小贷

10000

12180

9884

18.00%

2.00%

-

-

1.32

7.66%

BBB

万汇

10000

300

275

12.00%

-

-

-

0.0001

-3.41%

BBB

乾元

10000

30266

10147

9.88%

6.13%

-

-

3.03

2.11%

BBB

平均值值

14163

23901

14559

16.25

3.15

-

-

1.44%

3.54%

-

 
        1.业务规模和利率水平普遍下降。
  截至评级报告数据基准日,8家小贷公司当年的贷款发生额均较上年同期有不同程度下滑,整体业务规模呈明显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有: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多个行业出现了风险客户,逾期或不良贷款的增加,使得小贷公司资金周转效率下降,可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减少,新增业务规模下降。
  基于上述风险客户增加的原因,小贷公司为了降低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观上缩减业务量的同时,拒绝了部分风险相对较大的客户。同时,考虑到客户的承受能力下降,小贷公司也主动降低了利率水平。
  2.贷款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上升。
  在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的背景下,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风险客户大幅增加,加之地区信用环境恶化,小贷公司风险控制水平不高,使得宜昌市小贷公司近年来贷款逾期率和不良贷款率普遍呈上升趋势。上表中部分小贷公司未反映出逾期和不良,是其为规避监管要求,通过被动展期或其他方式体现的,实际均有不同程度逾期和不良,只是逾期和不良规模还在其控制范围内。
  3.受典型违约事件影响较大。
  宜昌多家小贷公司参与了银行贷款过桥业务,其中尤以三峡全通、联邦电缆及宜昌当地多家房地产开发商的过桥业务更为典型。受其资金链断裂的影响,宜昌多家小贷公司出现了大额不良贷款,资本实力不强的小贷公司因此关门歇业。但这些受其影响较大的小贷公司并未参与此次评级。
  4.贷款业务过度依赖法人股东产业链。
  多数小贷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利用法人股东(或自然人大股东的控制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客户资源进行业务经营,此次参评的8家小贷公司中,中磷小贷、三峡小贷、九洲泰圆小贷、鑫祥小贷均有此类情况。其中:中磷小贷有较多从事磷矿开采、生产及销售的客户;三峡小贷有较多从事粮食收购、酒瓶生产、酒类销售的客户;九洲泰圆小贷有较多从事化工原料贸易、生产及化工产品销售的客户,其业务均对法人股东的产业链有较大的依赖性,与股东所在行业存在较大的关联风险。
  5.民营资本盲目进入小贷行业,风险控制能力差。
  受前几年小贷行业高利润率的影响,各地均出现了大批民营资本进入小贷行业的情况,宜昌市的情况亦如此。有些资本积累的股东盲目进入小贷行业,而小贷行业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未经过完整市场周期的检验和洗礼,民营资本缺乏对地区经济、金融及行业需求的调研,仅将目光集中于高额回报率上,整体风险管理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
  大多数小贷公司,特别是民营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的意识比较淡薄,虽然设置了风险控制部门或岗位,但实际业务操作中并未履行风险控制职责,形同虚设。人员配置也较简单,好的情况是配置1-2名风险控制人员,差的情况是无风控人员或由业务人员兼任,做不到权力制衡,最终还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决策,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差。
  6.财务管理不规范。
  从上表的数据中可以看到,小贷公司年均利率和准备金率均出现了非正常水平的情况,九洲泰圆小贷和合展小贷的年均利率分别为11.40%和12.96%,按照小贷行业的一般惯例,此类利率水平是无法保障盈利的。在评级访谈过程中了解到,其实际收取的利率水平远高于财务报表呈现的水平,个别小贷公司存在账外账和现金收取利息的情况。另外,也存在风险控制能力差导致的准备金率未达到要求的情况,合展小贷准备金率仅为0.98%。整体看,宜昌小贷行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十堰地区
  2015年度十堰地区小贷公司受评数量为8户,参评率40%。从评级掌握的情况来看,自2013年度小贷公司评级试点以来,十堰市小贷行业整体规模发展放缓,机构数量变化不大,资本实力相对平稳。受宏观经济运行下滑,以及十堰市支柱产业商用车行业低位运行的影响,十堰市小贷行业业务规模较2013年有所收缩,并出现行业整体贷款风险上升,贷款回收风险加大等情况。
  1.贷款行业集中度高,贷款周转率下降。
  十堰市经济结构相对单一,汽车产业是十堰市经济结构中的支柱产业。当地小贷公司信贷投放主要在以汽车业为主的整车销售、零配件加工及贸易领域。遭遇汽车行业运行大幅走低的不利影响,大多小贷公司受单一行业波动对其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大。譬如:十堰市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汽车产业的信贷投放达到2.2亿元,占其2014年末贷款余额的70%,因此汽车产业景气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公司贷款回收周期和贷款质量。数据显示,2014年十堰市商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周转率录得了近三年来的低水平,为150%,直接表现为贷款客户还款周期延长,展期现象大量增加,资金使用效率大幅下降。
  2.担保措施较弱,贷款保障和回收风险加大。
  评级发现,小贷公司多以保证贷款为主,保证人多与贷款人之间存在较高关联关系,其裙带效应对保证能力造成较大削弱,贷款客户整体担保措施的保障力度不足。例如:郧西县京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末的保证贷款、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15169万元、9万元和5239万元,占2014年末余额比例分别为74.30%、0.04%和25.66%。可见,该公司保证贷款占据绝对比重,保证人多为贷款客户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或关联企业等,保证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关联性导致一旦借款人偿还出现问题,其裙带效应使得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企业等均出现资金困难。尤其在宏观经济运行下降,整个经济领域运行主体大多呈现煎熬状态的背景下,直接导致了本就相对较弱的担保方式(保证)对其贷款偿还的保障程度更加弱化,贷款正常回收的风险进一步加大。
  襄阳地区
  参与评级的小贷公司9家,参评率仅为20.5%。9家参评小贷公司的评级结果和主要数据虽不具备地区的代表性,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襄阳市小贷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小贷公司业务来源情况来看,襄阳市多数小贷公司都是利用法人股东(或自然人大股东的控制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上的客户资源进行业务经营,大部分客户多从事房地产、建筑业等行业,均对其法人股东的产业链有较大的依赖性,存在较大的行业关联风险。从管理人员素质来看, 小贷公司管理层学历普遍不高,主要大专为主,部分甚至以大专和中专为主,在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方面的经验严重不足。从竞争格局来看,目前襄阳市没有一家具备国资背景的小贷公司,主要为民营小贷公司,他们或在股东方所在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拓展业务资源,或致力于为专业市场个体户提供融资服务,或依托股东方及高管的银行人脉资源,专门为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拆借。
  1.过渡依赖股东方控制的专业市场开展业务,担保措施不力。
  例如: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贷款业务主要是围绕大股东所控制的建材市场和数码城内的商户展开,且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和信用贷款。由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企业现代城物业、现代城数码、正英集团、高盛担保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4年末,这四家公司注册资本金分别为550万元、1600万元、20000万元、25000万元,其中现代城数码提供的担保额最大,占比达63.28%。且现代城物业、现代城数码的担保额均超过其注册资本。这些担保的保障力度严重不足,给贷款如期回收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2.贷款期限相对较长,贷款周转率持续下降。
  例如: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保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绝大部分贷款集中在6-12个月,其中80%个人贷款期限和82%的企业贷款期限均为12个月。贷款的周转率较低,经营性风险较大。
  3.房地产行业的典型风险事件对相关小贷公司造成连锁反应。
  例如:宜城市金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主发起人为东豪建设集团,是一家与房地产行业高度关联的公司,小贷公司其余股东大多也从事房地产和建筑施工行业。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地产行业以及建筑施工行业均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银行贷款逾期和不良贷款增加等问题。最典型的是襄阳"中央公园"地产项目崩盘事件,由于金利小贷和襄阳市多家小贷公司均与其有贷款业务,使得这些小贷公司深陷其中,一部分小贷公司还出现了经营困难。
  随州地区
  有12户小贷公司参与评级,参评率100%,指标数据所反映的问题具有较强的普遍性。从评级过程中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随州市小贷行业整体规模发展趋于放缓,机构数量变化不大,资本实力相对平稳。受宏观经济运行下滑的影响,随州市小贷行业业务规模较2013年有所收缩,并出现了行业不良贷款率水平上升,贷款回收风险加大,整体盈利水平下降等现象。突出的问题和风险是:
  1.风险控制能力差。
  大多数小贷公司,特别是民营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的意识比较淡薄,虽然设置了风险控制部门或岗位,但实际业务操作中并未履行风险控制职责,形同虚设。人员配置也较简单,好的情况是配置1名人员,差的情况是无风控人员或由业务人员兼任,做不到监督制衡,最终还是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决策。贷款担保措施不力,过度依赖借款人关联方的保证,整体风险控制能力差。特别是在行业低位运行情况下,风险控制水平不足放大了小贷公司的经营性风险。
  2.贷款周转率持续下降,收息难度加大,导致整体盈利能力下。
  由于经济运行较差以及贷款客户经营难度加大,造成贷款偿还过程中,展期、逾期现象大量出现,贷款损失额也有所增加,以及大额不良贷款计提的出现,导致贷款的周转率持续下降。不良贷款的上升,也使收息难度进一步加大,造成小贷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下滑。例如:随州市曾都区裕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4年加权平均利率为15.21%,正常情况下当年利息收入应为900万元,但是当年仅实现营业收入470万元,且最终利润值净亏损4万元。
  其他10个地区
  荆州、荆门、咸宁、黄冈、黄石、恩施、孝感、鄂州、仙桃、潜江,这10个地区,要么参评的小贷公司数量极少,完全不具备地区代表性,要么参评率较高的地区所反映出的问题和风险没有独特性,都是我省小贷行业普遍呈现出的问题,这些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将在后面的行业整体风险分析中加以阐述。
  三、参评小额贷款公司所反映出的行业主要分析和问题
  (一)资本实力参差不齐,股东背景实力不强。
  从参评的122家小贷公司的实收资本情况来看,实收资本合计为1385653万元,平均每家小贷公司为11358万元。这其中既有实收资本45000万元的小贷公司,也有注册资本仅为1000万元的小贷公司,资本实力参差不齐。122家小贷公司的大股东中有近40家是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与房地产相关联的企业,大股东的实力不强,经营极不稳定,容易受到经营环境及政策调控的影响,给予小贷公司的支持极为有限。绝大多数小贷公司都没有建立相应的资本补充机制,最近一两年都没有增资计划。
  (二)外部融资渠道不畅。
  122家参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138.57亿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余额合计163.89亿元,加上从银行获得的信贷资金,其整体放贷比例达118.27%。整体来看,小贷公司资本金的运用效率已达到极限,资金需求非常旺盛,但外部融资渠道明显不足。截至2014年底,122家参评小贷公司中只有25家公司存有未到期贷款余额17.25亿元,银行信贷资金仅占小贷公司贷款余额10.53%。而且小贷公司获得的信贷资金几乎全部来自于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其他银行机构基本没有开展类似的信贷业务。而且国家开发银行在不断收紧县域小贷公司贷款规模,使得小贷公司外部融资渠道进一步被压缩,资金需求缺口进一步扩大。
  (三)经营管理素质不高。
  小贷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一般都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公司有一定的独立性,相关制度也较为齐全,但制度执行力度会大打折扣,设置的公司治理架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不力。
  在人力资源素质方面,小贷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素质不高的现象。员工行业经验不足、人力资源配置单薄等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县区存在员工整体学历偏低(大多是大专及以下)、金融业从业经验不足、年龄偏大的现象。
  (四)风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小贷公司虽然都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但执行力会大打折扣,信用风险管理较为薄弱。部分小贷公司存在风险岗与业务岗工作人员交叉任职的情况,在贷款业务操作上,贷前尽职调报告过于简单或者缺失;贷审会决策机制不健全,主要依赖于董事长或总经理个人经验判断;贷后管理人员配置不足、管理粗放、业务档案不完整。小贷公司受限于专业人员的欠缺,在风险控制上存在一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经营的合规性和资产质量上。
  1."小额分散"的原则普遍未得到严格执行。《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70%的资金应发放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的资金对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的5%。评级调查显示,在参评的122家小贷公司中仅有40家同时满足上述规定。有32家公司可能存在贷款金额分拆的情况,有17家公司对单户的贷款金额超过了公司资本金的5%,有68家公司不满足"70%的资金应发放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的规定。超过50%的小贷公司在经营策略上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客户,贷款的客户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较高,小额分散的管理要求和风险控制原则普遍未得到严格执行。
  2.少数小贷公司违规向股东发放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向股东发放贷款,但参与评级的122家小贷公司中仍有18家违反上述规定。如恩施地区的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3000万元,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公司累计放款达1000多万元。小贷公司向股东发放贷款,有可能构成变相抽逃资本金,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以及风险控制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3.部分小贷公司从事或涉嫌从事"过桥"贷款业务。评级发现共有近40家小贷公司从事或涉嫌从事过"过桥"贷款业务,还有少数小贷公司主要经营"过桥"贷款业务。"过桥"贷款一般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而是用于偿还银行到期贷款,以期获得银行续贷。一旦借款主体的银行续贷资金无法按时、足额通过审批,就会发生资金流转困难,进而将信用风险转嫁给放贷的小贷公司。
  4.贷款客户集中度较高。从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来看,有105家参评小贷公司能够满足对于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的要求(其中放贷资金严格执行了"小额分散"管理规定和风险控制原则的只有40家),有17家小贷公司单一最大客户贷款规模超过了管理规定。从行业看,超过50%的小贷公司单一行业贷款规模偏大,容易受到行业经济波动的影响。
  5.担保措施有效程度不高。从担保方式上看,小贷公司目前担保措施的有效性较低。由于小贷公司的客户大多集中于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缺乏相应的抵押物,因此,小贷公司的贷款主要采取信用和保证等方式发放,保障能力较弱,风险相对较大。
  6.部分小贷公司贷款准备金计提不足。从整个行业来看,截至2014年底,参评小贷公司贷款余额共计163.89亿元,累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共计3.09亿元,贷款准备金累计计提比例达到了规定的要求。但仍有近30%小贷公司未能按照1%的规定足额计提准备金,而且几乎没有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五级分类并根据五级分类的标准按不同比例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五)贷款业务规模收缩,企业盈利能力下滑。
  受宏观经济景气度不高的影响,部分小贷公司2014年底的业务规模有所收缩。122家参评的小贷公司有近42家比2013年的贷款规模有减少。从盈利能力来看,参评的小贷公司目前尚未出现亏损,小贷公司营业利润率普遍较高,但由于营业费用相对较高,而总资产和净资产余额都相对较大,所以呈现出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偏低的现象。
  (六)小贷公司发展与转型面临较大挑战。
  从评级调查的情况来看,根据小贷公司的经营特点,可将湖北省小贷公司经营模式大体分为四类:一是面向特定区域或市场的模式。以襄阳、宜昌等地小贷公司为代表,主要面向一些专业的大市场、商业城的客户发放贷款。二是面向股东的上下游客户的模式。以十堰、潜江的小贷公司为代表,主要为汽车产业和水产养殖业的上下游客户发放贷款;三是面向银行客户的"过桥"贷款模式。各地的小贷公司都不同程度参与了此项业务。四是面向信贷产品创新的模式。以武汉地区的一些小贷为代表,通过针对特定行业人群推出创新的信贷产品,如:在加气站面向出租车司机推出"的哥贷"产品,为其提供各类小额消费贷;与商用车4S店合作,推出"微车贷"产品。
  目前,湖北省小贷公司以前三种模式为主。前两种模式主要基于"熟人圈"放贷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但也存在行业集中度过高的问题。而且随着小贷行业的快速发展,"熟人圈"的信贷需求日益得到满足,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发展将面临新的瓶颈。"过桥"贷款模式下,客户集中度较高,一旦客户在银行续贷受阻,小贷公司很容易出现较大的信贷风险,该模式基本不具备可持续性。而信贷产品创新的模式最具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但对公司经营团队的创新能力和管理素质要求较高,大部分小贷公司尚不具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管理水平,业务模式转型困难较大。而且,随着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小贷公司面临的整体信用风险将进一步上升。因此,综合内外部因素分析来看,未来湖北省小贷公司发展与转型将面临较大的挑战。
  (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协调。
  小贷公司从事的是资金借贷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应执行金融业会计政策,但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制度规定予以明确。评级发现,有近40家参评小贷公司未采用金融业会计政策进行核算和提供会计报表。另外,小贷公司还面临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协调的问题:税务部门不认可小贷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身份,对按照金融业会计政策计提的超过1%的贷款准备金不予在税前扣除。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小贷公司的税收成本,降低小贷公司严格按照五级贷款分类的原则足额计提贷款准备金的积极性。
  四、建议
  (一)建立健全小贷行业监管体系,促进小贷公司规范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的出台《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目前湖北省对小贷行业的监管制度还是规范性文件,对小贷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违规行为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应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出台监管制度,夯实小贷行业规范发展的制度基础。二是研究制定小贷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贷资产分类等业务指引,明确相关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促进小贷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风险监管。小贷公司虽然不是金融机构,但是监管部门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监管的理念、经验和模式,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管,督促完善风险内控、严格执行贷款三查、提足贷款拨备,并且不得动用准备金发放贷款;参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严密监控小贷公司资金流向,确保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并确保全部资金直接进入实体经济,否则不得享受政策优惠。
  (二)建立小贷公司分类管理制度,促进小贷行业发展转型。
  建议加紧研究制定《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管理办法》,综合考察小贷公司资本实力的大小、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业务规模和资产质量状况以及违规经营记录等因素,并充分利用第三方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对不同类别的小贷公司实施差别化的监管和扶持政策,适当放松对分类级别较高的小贷公司的管制,给予它们更多的创新空间和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行政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双重作用,促进小贷行业更好地朝着创新、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鼓励小贷公司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化解资金困境。
  积极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规范经营且信用等级较高的小贷公司加强合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满足小贷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争取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发行集合票据、私募债、优先股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拓展小贷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积极探索依托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开展小贷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支持小贷公司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更好地服务小微和"三农"。针对达到特定监管标准的小贷公司,可以考虑允许它们向超过两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以及允许小贷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
  (四)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引导小贷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进一步健全湖北省小贷行业协会的组织和管理机制,加快统一的小贷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小贷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倡导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树立良好的行业社会形象和影响。加强行业交流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小贷公司经营理念、人力资源和管理素质,促进小贷行业加快发展与转型。
  (五)明晰小贷公司的身份地位,为其发展提供税收优惠和服务便利。
  小贷公司虽是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但税务部门并不认可小贷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身份,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也不执行金融业会计政策,且税负较其它金融机构重。目前,小贷公司需缴纳的税项包括5.56%的营业税及附加税、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自然人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远高于其他银行业机构。且计提的超过1%的贷款准备金不予在税前扣除。税负较重不仅挫伤了股东进一步增资扩股的积极性,也无法促进小贷公司将信贷投向收益低、风险高的"三农"领域。为促进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必须对其缴纳的各项税费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减免,为小贷公司提供税收优惠。
  要加快制定小贷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明确小贷公司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科目设置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统一规范小贷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提升小贷公司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研究制度小贷公司贷款准备金计提和不良贷款的税收政策,合理地降低小贷公司因信贷风险防范所产生的税收成本,支持小贷公司按照审慎的原则足额计提准备金,提升抗风险能力。

(作者:  编辑: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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