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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加快构建价格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1-07 16:46:00 来源: SRC-1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鄂政发〔2015〕3号),加快构建湖北价格信用体系,推进价格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制度机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价格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围绕"信用湖北"建设总体部署,以健全价格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推进价格领域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价格诚信文化建设、建立价格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全社会价格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加快推进全省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针对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优化总体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按照管理相对人不同的行业特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健全制度,规范发展。建立和完善价格信用信息征集管理与应用、失信行为惩戒、信用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规制度与标准体系,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权益,不断提升价格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依托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共享数据中心,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价格信用信息系统,整合价格信用信息资源,注重上下和部门协调联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结合价格监管和服务,选择重点领域、典型区域开展价格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推进价格信用法规制度和机制建设及信息系统的实际应用,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价格信用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价格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价格信用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典型区域试点示范建设效果明显,价格诚信建设全面推进,市场价格诚信机制基本建立;价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价格信用体系基础框架基本建立。
  到2020年,价格信用规章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覆盖全社会的价格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价格信用监管约束和体制基本健全,价格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价格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价格诚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价格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市场和社会价格满意度大幅提高,价格信用体系比较完善,诚实守信的价格环境基本形成,有效服务"信用湖北"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价格领域诚信建设。
  1、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守信经营。通过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电子化,引导全省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价格信用管理和外部经营服务规范。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价格信用制度,提高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诚信度。通过开展企事业创建价格诚信单位活动,强化单位自律,促进依法经营,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价格失信行为特别是严重价格失信行为发生,营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市场价格环境。结合价格监管活动,建立价格信用档案,有效记录守信和失信的基本信息,及时进行提醒、告诫或约谈,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企事业以诚信为本、以信誉立业,以品牌发展,自觉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规义务。
  2、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进明码实价。依据《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有步骤、分行业制定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覆盖面、准确度。对大中型零售企业、电信、烟草等明码标价普及率较高的行业,着重提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做到标价准确规范、货签对位、字迹清晰、标示醒目。按照先点再面、先易后难、全面展开的原则,着力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积极倡导商业零售、成品油、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门票等行业和领域履行明码实价承诺,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点)"、"明码实价一条街"等创建活动,促进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市场主体明码实价信用管理制度,改善市场价格信用环境。
  3、完善价费公示制度。积极创新价格和收费政策公示形式和办法,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保证公示效果,切实增强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突出公示重点,向社会及时全面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定价听证目录,以及各类涉企收费清单。完整公示内容,将价费项目、标准、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完整进行公示。创新公示形式,在因地制宜采取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价费公示平台,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价费服务。

















编辑: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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