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湖北、重庆、广西等十个省(区、市)获批开展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
根据试点方案,为促进试点地区专利代理行业加快发展,试点地区可在专利代理人执业、专利代理机构设立等方面享受较宽松的政策。如:在当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下浮一定分数,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在试点地区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创新主体对专利代理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全行业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信息来源:省知识产权局 作者:田文文
(作者: 编辑:赵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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