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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志彪
发布时间:2017-05-24 16:59:37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宋志彪(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主要事迹:宋志彪同志作为十堰市中院专案组核心成员,在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中,全身心投入到该案的指导,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为该案的成功审判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全程参与和指导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宋志彪同志在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中,精心研究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多次组织合议庭成员讨论案情,分析和认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对拟判决结果反复推敲论证,对认定事实和裁判说理反复征求省法院意见后多次修改,确保庭审语言规范、清晰、流畅,维护了裁判结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该案件经当庭宣判后,社会反响强烈,并被最高法和最高检列入指导性案例,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一等奖。

  二、长期审理大量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宋志彪同志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贯彻保护优先、注重修复的理念,努力钻研环境资源类诉讼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成为全院审理该类案件的骨干。审理了大量涉及环境资源类诉讼案件,对无视环境资源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解决一大批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纠纷的同时,起草《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同时主动到环境资源部门宣讲法制课的方式,指出容易引发诉讼的风险防范点,规范相关部门执法行为。开展庭审进社区、进校园等法律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法制环境。

  三、打造全国公益诉讼案件十堰样本。利用成功审理全省首例公益诉讼的契机,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调查研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撰写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通过制作光盘、撰写材料、座谈交流、出台规范性意见等形式,为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全省首例公益诉讼审理后,全国各地法院都到十堰法院学习成功经验,宋志彪同志作为主讲人,向同仁分享成功的审判经验。扩大了十堰法院在全国审理环境公益诉讼的影响力。

(作者:  编辑:罗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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