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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14:34:53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宜城市于2015年3月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9月,新增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改革试点,改革具体任务由宜城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承担。自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宜城市国土局紧扣改革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大胆创新实践,在制度设计、制度创新、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可借鉴、利修性、能推广的“宜城模式”。中央和有关部委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宜城宅基地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宣部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十几家主流媒体来宜城采访改革经验。

  一是科学谋划,改革试点基础工作扎实。以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为基本前提,大胆突破省原按地类确定宅基地面积的方式,将人均耕地作为主要参考因子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制定了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年基准价格,在主城区,副城区、工业园区和建制镇政府所在地,传统集镇、中心村和普通村镇五个不同区位,划分五个等级。加强规划管控,做到“无规划不审批,无设计不建房”。加强日常监管,成立综合执法局,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巡查报告机制,有效减少农民乱建房现象。规范宅基地审批权限,使用存量地的由镇(办)政府审批,报市国土局备案;使用新增地的由镇(办)政府审核,报市政府审批。采取组合政策激励自愿有偿退出,多种形式保障“户有所居”。以宅基地改革为契机,以“一户一宅”为前提,多形式、多业态、多功能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畅通自愿有偿退出渠道。

  二是敢于突破,改革试点成效显著。实现了“三个突破”。超占有偿使用全面破题,自愿有偿退出初步破冰,借力宅基地超占面积有偿使用的倒逼机制,配合多种形式的宅基地退出模式和激励政策,农房抵押贷款有效破局。已发放农房抵押贷款52户共765万元。实现了“三个提高”。农民及村集体收入提高,农房抵押贷款,使农房和宅基地从固定资产转为市场资本。耕地保护水平提高,已规划动工兴建第一批7个聚居区,聚居区严格执行改革后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建设方式。农民主体地位提高,以维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村民自治的方式确定有偿使用标准和收取方式,唤醒了农民作为集体成员的权利意识。初步形成了一套制度性成果。印发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村民自治办法》、《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等6项政策及近10项工作制度。

  三是持续深化,统筹推进“三项改革”试点。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8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备案批复。目前已完成了入市的9项核心制度,启动了征收的4项制度制定,确定了改革的7项专题研究;及时开展入市调查摸底,全市共核实667块存量建设用地的规划、权属和用途,筛选确定基本具备入市条件的85个地块;流水镇刘台村2宗地入市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4月12日将敲响湖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第一槌”。

(作者:  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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