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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二十条”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23 15:31:13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问1:“人才20条”提出实施“湖北工匠”选拔行动,请问具体如何安排?

  答:湖北是制造业大省,靠实体经济起家,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振兴实体经济,一靠工匠精神,做优产品;二靠企业家精神,做强产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实施技能强省战略工程,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更强动能。3月2日,蒋超良书记、王晓东省长与尹蔚民部长会商、签署《推进湖北技能强省战略工程备忘录》,就支持湖北建设以“湖北工匠”为主体的技能竞赛体系、创新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等7个方面,达成共建协议。实施“湖北工匠”选拔行动,是推进技能强省战略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总体思路是“两全”:全民知晓,在全社会弘扬工匠精神;全员参与,动员职工全员参与技能竞赛,为制造强省建设选拔、聚集一大批能工巧匠。重点是健全“四个体系“:一是健全技能人才竞赛选拔体系。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选拔、评价的主渠道作用。健全以世界、中国技能大赛为龙头,以“湖北工匠”技能大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面向全省,竞赛选拔万名“湖北工匠”;面向海内外举办绝活大赛,评选技能达人,以赛荐才、以赛聚才。二是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淡化理论考试、强化技能考核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技能竞赛在人才评价中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健全技能人才激励保障体系。全方位宣传湖北技能人才强省战略工程,展示“湖北工匠”风采,出台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办法,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政策,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健全公共实训体系。推进部省共建,打造华中(湖北)职业技能公共实训示范区,鼓励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为本企业和社会提供技能就业、技能提升、技能创业、技能竞赛等服务。省里每年评选一批省级技能公共实训示范基地。

  问2:“人才20条”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上提出了很多重大举措,请问2017年有些什么具体安排?

  答: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是打破重学历、唯论文倾向,树立突出实绩、用人主体主导、重视产业的导向。今年,主要在四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改变以往外语水平与职称申报挂钩的做法,计划从2017年起,职称外语不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我省各级别各系列各专业职称评审的必备前置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相关专业评委会根据专业特点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大向高校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度。在现有授权基础上,加快向所有省属本科院校(包括民办高校,国家示范高职高专院校)下放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后,职能部门主要是管标准、管结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各相关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三是畅通企业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渠道。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新人才,打破传统的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和台阶限制,可通过当地工商联、人社部门直接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四是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楚天学者以及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相应高级职称。

  问3:“我选湖北”计划提出,五年内,力争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人数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目标宏伟,令人期待。有哪些具体措施,落实这一计划?

  答:今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795万的历史高位,同比增长30万人,已占到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以上,这既是全国就业的压力,也是湖北引才的机遇。“实施‘我选湖北’计划,着力把我省大学生留在湖北,并吸引海内外优秀大学生来湖北就业创业,这是湖北聚集基础性人才的战略之举,是积蓄创新驱动力量的长远之策,是应对激烈人才竞争的必然之路。我们将着力打造五个平台,实施好“我选湖北”计划。

  一是着力打造实习平台。在全省域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一方面组织全省各级机关、各类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另一方面鼓励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提供住宿、饮食及上网等服务保障。各地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对地方给予奖补。未来五年,全省将建立5000家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二是着力打造对接平台。开展“我选湖北”高校行活动和海外揽才行动,对省内高校,自新生入学就开展“我选湖北”宣传推介;对省外高校,每年组织开展“我选湖北”活动周;对海外高校,通过专场招聘、网站展示、在线对接、海外设站等途径揽才。同时,打造“我选湖北”全媒体平台,进行线上服务和互动。

  三是着力打造就业平台。鼓励企业招用大学生,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多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各地从实习实训大学生中选拔录用工作人员。加大招录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岗位和乡镇(街道)、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力度。对有志到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基层一线工作的大学生,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四是着力打造创业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立创业导师团和创业学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公益性、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同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场地、经费、项目、担保贷款等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建2个以上创业孵化器。未来5年全省重点建设30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力争100家进入国家级示范基地。

  五是着力打造生活平台。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归国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鼓励各地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提供公共租赁房,解决人才阶段性住房问题。

  问4:省委组织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两个意见”贯彻落实?

  答: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两个意见”,是继《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之后,我省深化人才改革、推进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于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湖北事业发展中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人才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两个意见”落实。一是履行组织部门人才工作“四管”职责。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能职责,重点在加强理论指导、加强统筹协调、提供良好服务上下功夫,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机制环境。二是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改革措施、出台配套政策、加强检查督办,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完善人才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发展绩效作为人才工作年度要点重要内容,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考核。加大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贡献率等指标分值权重,引导地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同时,总结宣传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意见”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关心人才、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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