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专题 > 候选对象名单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李建敏
发布时间:2017-06-09 10:06:40来源:进入电子报

  参评感言:医患关系的和谐,是我最大的追求

  李建敏,女,汉族,1961年11月5日生,湖北襄阳市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早年从事医学工作,1984年起在襄阳市司法局工作,并取得中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和律师资格,2010年11月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后,一直承担调解工作并担任调委会主任至今。先后被授予“襄阳市十佳人民调解员”、“襄阳十大法治人物”、“襄阳百杰·优秀政法干警”、“襄阳好人”、“平安中国—武汉会议”现场连线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主要事迹

  李建敏同志是一个有着28年党龄、38年工龄、从事司法行政工作32年的老同志。在她年近半百的时候,放弃了舒适的行政工作,勇挑重担,义无反顾地从退居的“二线”直接走上了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调解的“火线”,她以坚定的政治信念、踏实的工作态度、专业的工作能力、严明的工作纪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不忘初心,用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责任、干净、担当、奉献的精神,诠释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深刻含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医患双方称为“和谐的调弦师”。

  李建敏同志在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使襄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在“四无”(无人员、无经费、无办公场所、无调解经验)的情况下发挥了三个作用、实现了三个创新、收到了三个效果。一是实现了工作机制的创新,将襄阳市医调委定性为独立于行政、医患之外的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确立了专业、中立、公益的专业调委会性质,高起点规范化建立了医调委。先后赢得近200批次省市领导视察、兄弟单位参观学习。2014年10月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在襄阳市医调委召开。李建敏同志先后两次被指名参加省委领导召开问计于基层座谈会,为基层维稳工作献计献策。作为武汉市外唯一代表参加《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立法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发言,所述观点得到立法认可。二是实现了管理制度的创新,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流程管事,高标准的建立了调解工作体系。创新了具有襄阳特色的调解“五法”(宣传引导法、主动介入法、依法依理法、整改建议法、定期回访法),建立了一整套规整的调解流程,现在被几十家省内外医调机构学习借鉴。襄阳医疗纠纷调解经验被中共中央办公厅以专报形式肯定推广。三是实现了工作品牌的创新,襄阳市医调委先后被授予百佳人民调委会,湖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首先发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主渠道的作用。她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和公道正派的调解员形象,赢得了医患双方的广泛赞誉。在医院内“闹事”的少了,到医调委调解的多了,现在市区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协商处理不成的,90%以上的患方当事人愿意通过医调委调解处理,医疗机构也把医调委作为解决重大疑难医疗纠纷的首选渠道,实现了“为患者服务,给医院减压,让政府满意,促社会和谐”的目标。其次发挥定纷止争作用。工作中,李建敏同志坚持以法律法规和调解文化为指引,法理情并重,巧解医患纠纷“死结”。医患双方当事人免受了诉讼之累和赔偿迟迟难以到位之忧,医院和医务人员减轻了“医闹”之困和职业安全之虞。再次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据市信访局反馈,大量的医疗纠纷通过医调委成功化解后,因医疗纠纷到市委、市政府信访的案件数量减少了7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

  5年多来,李建敏同志共接待咨询7400人次,受理调解申请781起,调结774起,其中调处重大医疗纠纷427起,调解成功率98%,协议执行率100%,调处终结的医疗纠纷无一例反悔。涉及诉求金额近两亿余元,为患方争取的赔、补偿款和减免费用两千余万元。2013年8月,市医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授予“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2013年市医调委因成绩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李建敏同志个人2011年6月被省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党员,2012年6月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3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襄阳十大法治人物”、201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襄阳百杰·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2011-2015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中央和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先后多次报道该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编辑: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