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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籍管理:支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坚定基石

发布时间:2018-11-19 10:06:00 来源: 荆楚网

对土地调查的外业试点工作进行布置

  土地管理工作源于地籍,归于地籍。地籍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中最基础的业务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地籍工作者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通过三次土地资源调査,全面査清了全省土地利用现状、权属、面积,由主要靠人工调查到全面应用数字技术,再到“互联网+”和髙清影像结合技术的应用;从土地现状调査到自然资源全面调査;从城镇细化调查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目前,地籍调査成果越来越真实、准确、全面,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为我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省土地调查工作成果丰硕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共开展了三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査,取得了丰富的调査成果。

  1984年,《国务院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国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土地资源家底,理顺土地权属关系,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土地管理的需要。我省从1984年开始试点,1987年起分六批全面启动,到1997年完成省级汇总结束,历时十四年。查清了全省19.5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权属、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取得了有史以来最为科学、准确、系统、全面的图件、数据、文字三位一体的丰硕成果。结束了我省土地资源家底不清、权属关系不明的历史。

  继第一次土地资源详査后,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全面査清目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査、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我省2007年7月全面启动,2009年12月完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充分利用"3S”技术(RS遥感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等高科技手段,历时2年半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建立了集图形、影像、属性和文档为一体的土地现状数据库,实现了土地资源信息化,省级土地调査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荣获2011中国GIS优秀工程金奖。二调成果与以往各类资源调查比较,覆盖面最全,信息量最大,现势性最强,科技量最高,利用度最密,为湖北省提供了最具权威的资源信息基础平台,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信息数据,具有划时代意义。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17年12月31日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査的通知》,全面启动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査工作。我省积极作为,做好了预算编制、技术培训、机构人员配置等前期工作,组织编制了《湖北省第三次国土调査实施方案(过程稿)》,并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开展省级先行试点工作(麻城、石首、襄州),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是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省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实现调査内容更广、调査精度更髙、调査数据更实。通过开展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全面掌握全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体状况,掌握城镇、村庄内部各类用地状况,摸清我省公路、铁路、物流用地现状和山、水、林、田、草、湿等自然资源家底,建立土地利用现状与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相应关联,为实现资源科学化合理化利用,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省人民群众生活服务质量,实现“中部崛起”提供基础性支撑。特别是通过开展“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全域调査”,摸清我省长江流域地区的自然资源利用状况,为下一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二、扎实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土地变更调査是维护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强化“以图管地”、加强事后事中监管的重要保障。信息平台数据成果评价,事关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査等相关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原国土资源部从2010年起启动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査与遥感监测工作。此后,每一年度的变更调查都充分继承了二调的工作基础,通过年度变更调査工作全面掌握全省一块土地的变化情况,形成每年度最新的土地利用变化结果,持续更新二调数据成果。实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在项目用地审批、耕地占补平衡、耕地目标责任考核、GDP地耗考核、土地执法督察等相关工作中的“一査多用”,更好的服务节约集约用地和尽职尽责保护耕地。

  近年来,我省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开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别是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査工作,国家要求全覆盖采用“互联网+”的实地定位举证技术,并大幅使用优于1米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进一步提髙,形成了当前变更调查工作卫星照的清、定位定的准、核査査的明的特点。针对目前工作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技术、新问题,省厅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研究,向厅务会作了专题汇报。最终,我省一次性顺利通过了国家级内、外业核査。目前,自然资源部调査与监测司已确认我省数据成果。成果显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全省耕地523.59万公顷、园地48.02万公顷、林地858.99万公顷、草地27.88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3.22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89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5.1万公顷、其他土地31.68万公顷。这些调查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全省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为各类规划修编、各类普査调査以及环境治理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基础资料。

  三、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成效明显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住建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12年起,启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发证工作,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二是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2012年底我省已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从2013年开始进行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该项工作原计划2017年完成。但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发〔2014〕101号)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范围,结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统一调査、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根据通知精神和国家要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整体工作,将在“十三五”规划结束(2020年)前完成。

  我省目前出台了《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细则》,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和完善了全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汇总制、季度通报制、检查督办制等各项制度。印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委托市州完成对各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验收任务,建立县级自査、市级预检验收、省级抽验的质量检査体系。近三年来,省级每年筹措2.4亿元用于各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经费补助,并做好补助经费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好补助资金使用效率,有力的推动了工作开展。

  截止2018年9月,全省75个未开展“房地一体”调查的县(市、区),全面完成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査分别为11338183宗和172766宗。全省已开展房屋补充调査数为742513宗,已开展房地同时调查数为2603212宗。

  四、积极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做好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是地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各项土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成效,直接关系到部门的信访和维稳工作。一直以来,省厅严格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的省级调处权限,及时化解各类土地权属争议矛盾,仅最近五年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700余件,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因土地权属争议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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