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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8-25 11:42:00 来源: 荆楚网
 

7月14日上午,我省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及国务院普查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相关行业部门及试点地区普查工作经验,对我省全面铺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省政府副省长曹广晶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何开文主持。

曹广晶指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项重点工程中的第一项工程,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是2022年底前我省必须完成和交账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风险普查也是提升我省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新发展格局下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升全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湖北“必答题”的必然要求。全省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自然灾害普查的重要意义。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决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力争把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第一梯队。

曹广晶强调,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是一项全面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工作,各地要充分消化吸收并借鉴运用前期公安、夷陵、咸安等3个县(区)全国试点的经验,锚定工作目标,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普查工作蹄疾步稳推进。要聚焦统筹重点、理顺机制,加强纵横协调与资源共享,强化技术支撑。要严格过程管控,确保数据全面、真实,严格遵守标准,严守保密纪律。要强化工作保障,保障经费投入,整合队伍资源,强化宣传发动,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曹广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起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普查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安排。各级普查办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好通报、约谈等推进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我省普查计划和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何开文要求,各级各部门 要认真领会、及时传达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研究完善普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强化工作担当,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施政通报了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及宜昌市、荆州市、咸宁市交流了风险普查工作经验。

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及省普查办组成人员、技术组负责人员,省普查办部门联络员、工作组和技术组有关人员,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单位)人员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普查领导小组相关人员、普查办相关人员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编辑: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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