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是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摸清应急管理系统调查对象的目录、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确保调查对象不多不重不漏,调查报表准确发放,为后续调查工作奠定基础。清查的对象共包括自然灾害承灾体及综合减灾能力2个大类,公共服务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园区、非煤矿山、煤矿、政府减灾能力、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7个中类,以及31个小类。
7月14日,国务院普查办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清查调查工作动员会,要求全面启动应急系统清查工作。湖北各级应急部门迅速响应,在各级普查办加班加点、共同努力下,提前完成清查阶段的数据质检、核查、上报工作,开创了全省全面铺开普查工作的良好开端。
此次清查,湖北共采集、审核承灾体综合减灾能力数据70082条,其中承灾体33621条,综合减灾能力36461条。
湖北省普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全力做好清查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清查数据,为全面转入调查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