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电动平衡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12月开展的电动平衡车质量抽查,发现不合格率高达65%,不合格项目涉及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防水性能、抗盐雾腐蚀等安全性、关键性指标。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安全消费,我局发布安全消费警示如下:
一是购买电动平衡车,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便宜、里程续行能力,更应该重视安全性能,如超速保护、驻坡能力及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指标,尽量购买信誉良好、质量有保证的正规厂家的电动平衡车产品。
二是切不可把电动平衡车当作交通工具使用,更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只能选择封闭场所或专用场地使用,并佩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
三是电动平衡车充电时,要有人看守,充满后及时断电,充电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晚上休息时最好不要充电。
四是在汉销售企业进货要严格质量把关,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正规品牌厂家进货,并索取同型号同批次产品的质检报告。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以“代步”、“出行”等词语误导消费者。特别要谨慎购进附表所列或其他官方公布的问题产品进行销售。
编辑: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