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漳县始终把森林防灭火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组织、措施、基础建设,全面推动构建森林防灭火体系,实现全县森林防火“五无”目标。
在工作部署上吃透上情,掌握下情,结合县情,科学谋划,成立了县、镇两级森防指机构,村、社区防灭火专班,形成县、镇、村三级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上下联动、相互协作的整体指挥系统。
在责任落实上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包保责任制方案》,落实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基层管护责任制和失责追究制。全县939个山头分别落实了“四级包保”责任人,聘用落实生态护林员2020人、天保管护员168人,构建起“党委牵头抓总、政府全面负责、社会全面参与、各方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在宣传教育上,着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全力提升全民主动防火、规范用火、自觉管火和科学扑火意识。先后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387副,刷写宣传标语口号1.3万余条,张贴宣传单、一封信及戒严令6.6万份,制作安装或刷新固定碑牌267块,出动宣传车850台(次)巡回宣传,长期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字幕,群发防火警示信息60多万人次。
严格火源管控,确保火灾减少。通过严密巡查巡护,先后劝阻准备野外用火1344人(次),收缴火种604个,清坟边20163座,清林边224公里,清地边145公里,清企业周边42公里,清隔离带可燃物151公里,清除林中电线隐患261处。
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全县上下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应急处置到位,先后开展5次研判预警,1次约谈提醒,11次指令调度,及时启动分级响应和联动机制,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实现了有火不成灾。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排除。始终把严格监督检查作为推进森林防灭火重要手段来抓,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先后为基层一线解决防火实际困难17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96处,出动警力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217人(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8起,罚款14500元。
加强设施建设,提升防控能力。建立县级应急防火物资储备库2处,镇(区)、林场防火物资仓库14处,配备运兵车和消防车、巡护摩托车16辆,风力灭火机240台,灭火水枪22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5台,油锯44台,割灌机26台,组合工具226套,接力水泵3台,发电机5台,机具装备1400把,新建防火瞭望塔4座,安装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套。
加强队伍建设,做到扑救力量优化。以“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全面落实扑救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和后勤保障,建立县、镇(区)、村“三级”专兼职队伍301支3145人,提高了全县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组织指挥,做到火灾妥善处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扑火队伍处于临战状态,确保政令指令信息畅通,处置火情迅速高效,实现了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实现辖区无重大森林火灾,无火烧连营,无6小时未扑灭火,无隔夜火,无人畜伤亡事故发生的“五无”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