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新闻频道 > 评选流程

合规和资格审查

发布时间:2021-06-08 16:01:00 来源: 荆楚网

1.推荐申报由市(州)评选领导小组统一受理,省直单位的推荐申报由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

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作为申报个人对象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作为申报集体对象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申报个人对象的,应事前征求当地或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2.合规性审核包括征求地方相关部门意见、实地核查和公示等环节。

市(州政府评选领导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推荐、第三方推荐或自荐集体和个人的合规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组织实地核查,并将拟上报的申报对象及其主要事迹在推荐对象所在地区、单位和市(州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意见,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以市(州政府名义集中上报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单位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由省直单位自行组织相关合规审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出具推荐意见,直接报送省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城

Copyright © 2001-2020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网站地图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