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知识产权局、省供销社六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决定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并重点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氛围,让法律利剑护佑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和整治力度,媒体也加大了曝光力度,使得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受到严厉惩罚。但一些不法分子又把犯罪之手伸向了农村地区,导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在一些农村泛滥,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消费权益,甚至危及生命健康。因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阻断假冒伪劣食品的出现。
春节临近,这个时候也正是农村群众置办各类年货的时期,各种食品流入农村,里面很容易混杂群众难以识别的“李鬼”。要驱逐这些农村食品市场的“李鬼”,还得加大普法力度,及时将监测到的信息通报给广大农村群众,让广大村民能明辨是非,知晓真假。当前各地正在加大科学防控疫情的宣传,一些新的传播渠道,新的传播形式都可以同步运用起来,譬如各村微信群,通过防骗短视频,防骗文艺小节目等,或者通过发动本村年轻人,给老年人普及相关常识,护好家人健康,守住家人钱袋。
除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监管部门还应构建严格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追溯,把好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食品安全溯源制度,是食品安全管理一项重要手段,也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从生产源头重视食品质量,对全流程负有责任。除了落实溯源制度,还应加大对农村市场食品流通监测,发挥供销等系统优势,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等,让农村群众安全选购。此外,还可以探索村委会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方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让更多的群体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的各个领域和环节之中,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
此外,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村民大胆检举揭发。对违法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还应列入失信名单,让违法者因失信寸步难行。“李鬼”无立足之地,广大农村消费者才能安全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