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安委办通报了一起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因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款2万元。
4月7日,江夏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鑫幸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许泽鹏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也未督促、检查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人许泽鹏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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