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安委办组织召开新钢公司焦化厂“4·11”煤气中毒一般事故约谈会,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该市要求,事故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和每个岗位、每位员工。要深刻认识煤气作业所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加强煤气事故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煤气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面排查煤气作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