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洪山区应急管理局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通过解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送法进企业。
“去年9月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敏在宣讲会上介绍。据悉,在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之前,洪山区通过摸排调查发现,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并不理想。不少企业负责人认为,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就不需要再购买安责险。于是,在新《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后,洪山区立即召开全区“安责险”推行工作会,进一步落实辖区内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今年,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安责险投保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会上从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这三个方面对“八号检察建议”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在法治宣讲环节,围绕安全生产领域常见十大罪名,结合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案例进行了宣讲,并介绍了安全生产领域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洪山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